返回第一百一十七章 对决狼头(第1/2页)  都市:我的女神白富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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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枫和看哥之所以能处得这么好,一点没有大哥和小子的心理等级差距,那就是林枫看得比较透。

    也把看哥的性子抓得比较准,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哥哥,很自然地相处。什么话该说就说,什么玩笑该开就开。

    “阿枫,咱好久没练过了,走,去陪哥哥练一练,出了力,流了汗,好睡觉。”

    看哥所谓的练,那就是去附近的一家拳击俱乐部打拳击,戴上护具,拳脚对练。

    看哥是真的有心事,估计是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而且还是不小的事,虽然林枫知道这练一练就是挨揍,但林枫还是心甘情愿地点头了……

    说是拳击俱乐部,还不如说是散打俱乐部,或者说是自由搏击俱乐部更恰当一些。因为他里面除了拳击之外,还能脚踢,你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不过,人家老板偏要说是拳击俱乐部,你也一点办法都没有。现实就是这样,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多的是。

    星辉拳击俱乐部,就是他的招牌。

    林枫之前和看哥来过两次,不过那时候东子和几个帮内的兄弟也一起来,都是看他们在打拳,林枫做观众。

    而现在就林枫和看哥两个一起来,并且做拳手对练的,还是头一回。

    什么拳击散打自由搏击,在林枫眼里都是浮云,对于林枫这种街头小混混来说,打架拿家伙才是王道,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任你身手再厉害,也被哥一砖撂倒。

    看哥打架的功夫那就更牛了,他从小就是刺头,打架经验丰富,胆够大,加上身材魁梧,力大无穷,论单挑来说,还真的很难有人能赢他。

    至少林枫是不行了,差了好大一截。林枫估计,要自己和东子加起来,都不知道能不能打赢他。

    按林枫观点来说,那些什么跆拳道黑带几段几段的,还不如一个街头小混混能打,实战和训练是差得很大的。

    很明显,一个久经训练的跆拳道高手,但他没有什么实战经验,遇到两个街头小混混,估计都打不赢。

    因为实战是很要靠经验和胆子的,你在气势上输给了小混混,就挥不出实力,一下子就输了。

    这种例子,在社会上屡屡可见,什么国际武术高手,跆拳道黑带几段几段,被几个街头小混混打进医院……

    让林枫很无语的是,现在几乎每个大学的社团都有跆拳道社,拳击散打社,其中还有不少女会员。

    林枫就无语了,要是你这样练,就是练两年,也不够自己打两场架厉害啊。哥眼一瞪,吼一声,你就吓尿了。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做,白浪费钱。

    林枫不敢说自己有多能打,但在同龄人里,还真没几个能打得过林枫的,就是曹翔这个一米五的壮汉,要是单挑起来,他绝对不是林枫的对手。

    换了衣服,光//着上身,穿着一条运动短裤,然后手戴着一对拳套,挥动几下,开始热身。

    现在是晚上十点左右,在俱乐部里有不少人,看哥是这里的会员,他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来一趟,挥洒一下热汗。

    看哥在九街也算是个名人了,很多人认识他,都知道他是那个统领狼头,打架很牛逼,火拼很敢冲的猛男,他来一趟,有很多人主动和他打招呼。

    在这种地方,十个里面九个都是公的,还有一个母的是鼓掌友角色,来助阵喝彩的。

    林枫一看,这里面大部分人,肌肉都不怎么壮,软趴趴的,皮肤也很白嫩,一看就是那种不能打的富人。

    甚至有几个是中年发福的胖子,来这里完全就是做做样子的。

    当然了,也是有不少年轻人,身材挺壮,看起来挺有爆力的,一拳一脚打得颇是有几分功力,打沙包也打得啪啪的响。

    不过林枫明眼一看,这些把肌肉练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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