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哥,唔……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唔……讨厌,你又喝酒了。”
已经熟睡了的桃桃,被林枫碰醒,半睡半醒之间模糊不轻地往林枫怀里钻。
林枫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笑道,“和朋友出去玩了一会,喝了点小酒,不小心把你吵醒了,继续睡吧,很晚了。”
“嗯。”桃桃本来就迷迷糊糊,抱着林枫一阵心安,很快又睡着了。
生活是一门大学问,穷极一生学不完,会生活的人才是真正有大智慧的人。
或许有人说,生活就是享受,享受生活。不然,享受生活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而已,会生活的人,不只是把生活狭义地拿来享受。
人都是在不断前进的,一刻都停不下来,都是在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生活,最后成为一个生活家。
不论林枫昨天多么地伤心,多么地厌世,天亮之后,林枫都要重拾心情,继续走下去。
生活最难的,不是他多穷多失败,而是他是否孤独。贫穷并不痛苦,痛苦的是孤独,孤独的人最可怜。
幸好林枫不孤独,在粉城林枫有桃桃陪着自己,在狼头有东子这个兄弟无条件地支持着林枫,在学校有曹翔和小师妹……
林枫并不孤单,林枫不是一个人。自己有红颜和兄弟,也有小死党,自己很幸福。
在如此告诫自己之后,林枫的心情就好了许多,深呼吸三口,大步昂挺胸地迎向自己全新的一天。
狼头又开会了,这次的主题不在林枫身上,而是在新要动工的夜场身上。
六个堂主到齐,气氛比较凝重,林枫早就听到了消息,所以听到看哥说资金不够,暂时动工不了的时候,倒没什么觉得惊讶。
其实当初就应该想到,一个夜总会,就算是接手别人的,也不是几十万就能经营的。
更不要说是自己开了,即便是自己有地方,有场子,有人脉,怎么也要个好几百万才能开起来。
当初以为几十万就能搞起来,真是太天真了,混子果然还是混子,包括是看哥,都不是做生意的料。
提刀砍人在场个个都擅长,但说到谋划做生意,才真差了九条街。
难怪李连胜知道林枫们要开一家夜场和粉城分生意的时候,他会这么地淡定,还这么好心地借钱给林枫,感情他就当笑话看,纯粹卖林枫一个人情的。
会议室里愁云一片,都在闷头抽烟,因为大家都投资了钱,本来以为不用多久就能赚钱,没想到现在钱投入进去了,大家都亏了。
投资最多的是林枫,一共投资了二十五万,现在打了水漂,尼玛真是死的心都有。林枫是一个穷雕丝,平时穷惯了,在大学一个月伙食撑死也就千把块。
当初投资二十五万的时候,也是蒙着头咬着牙去投资的,如果不是当时一股热血的话,林枫还真不敢做这种鲁莽事。
而这其中有十万是桃桃的血汗钱,是她对林枫的一片痴情,如今差不多是填了大坑,林枫无比地愧疚。
其实七十万,能单纯做个会所,就搞皮肉生意,凭现在狼头的实力,能赚到钱,但那只是小钱,而且高风险,还会坏了狼头的名声,没什么意思。
梁健和陈志南建议说就开个会所吧,好歹能赚钱,让林枫好一阵鄙视,他们两个每人也就才投资了几万而已,林枫都没急,他们倒急起来了。
可是很快,他们的这个建议就被看哥否定了,看哥的性格是要干就往大了干,不干就不干的人,开鸡窝小打小闹的事情他是不会干的。
再说了,看哥很好面子,他怎么可能会开这种类型?那他以后还在其他帮主面前抬头?
看哥问林枫的意见,该怎么开下去,林枫想了想,说不如大家再拿出一点钱,凑个百来万,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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