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唯一的慰藉。
一天当中,他最渴望的就是早上看到金纱女王,到了晚上休息,总是有些恋恋不舍。
就在戴万豪抵达迪拜的第三天,成天接到他的电话:“成天,我想去参观超级实验室,见见神医杜力先生。参观参观他的工作成就,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他?”
成天欣然同意,他想让戴万豪继续坠入圈套,所以,对方提出任何要求,他都有求必应。
接着,他先通知实验室那边做准备,然后亲自开着车,去接戴万豪。
在车里,戴万豪显得兴致勃勃:“成天,每次想到世界上出现长生不死药,我就莫名激动。人生苦短,譬如朝露,假如能够把寿命延长到二百岁,甚至更多,那我就能为这个世界贡献更多。刚刚过了四十岁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但年龄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谁都会经历这个阶段。”
成天笑着,听戴万豪侃侃而谈。
他记得很清楚,上一次戴万豪希望从他口中,得到超级不死药的配方,自己拒绝了他,他彻底打消了念头,向金纱女王投诚。
“戴先生,想不到,连你这样的英雄人物,也渴望长生不死。”
戴万豪哈哈大笑:“成天,只要是一个人,没有摆脱人的低级趣味,那么,他就一定会留恋生命,不想就这么孤独的死去,总想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我是一个凡人,也害怕生死抉择,所以对长生不死药非常感兴趣,总想先睹为快。”
到了实验室,杜力亲自迎接,戴万豪双手握住杜力的手:“杜医生,你给世界人民带来了希望,不知有多少人期盼着你的发明创造。”
杜力被别人戴了高帽,自然相当欢喜,领着戴万豪参观所有的实验程序。
成天靠在门口,远远的观察他们。
只有这时候,他才统揽全局,不放过任何细节。
戴万豪对所有的实验器材感兴趣,尤其是桌上放着的那些报表,他看得更仔细。
当然,他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不管看多少资料都没用。
今天,戴万豪的耳朵上扣着蓝牙耳机,但没有发出任何响声。
成天很敏感,看到蓝牙耳机上有一个红灯,一直在轻轻闪烁。
他就知道,那个耳机兼具着录像功能,正在拍摄看到的一切。
之前他的布置当中,已经把关键的数据全都藏起来,只剩下可有可无的草稿,就算被戴万豪全都拍的清清楚楚,也造不成什么威胁。
所以,他根本不会打断戴万豪,而是任由对方拍摄,反正不起什么作用。
“戴先生,再过一个月,我就能得到超级不死药,你知道吗?这是人类第一次战胜生命,战胜死神,突破一百五十岁大关。我们杜氏家族三代以来,都在研制这种药物,如今终于获得成功,是我的荣幸。”
每一次,杜力的开场白完全一样,但非常具有感染力。
当一个家族倾其一生,奉献给某个事业的时候,听起来就非常悲壮,非常感人。
戴万豪认真的听着,不停的点头。
成天觉得,戴万豪真是可笑,千方百计来到迪拜,为的就是获取实验室资料。
可是,这些资料对他来说又有什么用?
他既不开医药加工厂,又不开药店,拿到秘方,难道是要卖给仿制新药的大国?
成天认真的看着戴万豪,感觉对方身上有一种虎视眈眈的勇猛气概,任何时候,都隐藏不住。
假如没有家族仇恨,他就会跟戴万豪成为朋友。
成天喜欢英雄,也喜欢枭雄,不喜欢普通人。
他觉得,从英雄和枭雄身上,都能学到独一无二的气质。
英雄永垂不朽,枭雄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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