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小人有负所托,事,办砸了!”
“哎,不妨事,不妨事,”
见胡忠要起来,于是苏仁上手搀扶他起身。
如今二人关系倒是比以前那种隔肚皮的关系要好上不少,毕竟这一场暴乱中,二人都没有逃跑,格尽职守。为此,几乎没了性命,也算是过命的交情。
再看看众衙役,胡忠脑子忽然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难道我们已经死了?这是在地府?”
“胡捕头,没事了,过去了,暴乱过去了!”
“什么?”
胡忠一愣,没想到!疑惑的看着苏仁。
苏仁点点头,随后说道:“先不说这个,你是怎么回事,怎么被人困住丢在县衙门口了?”
啊……
听到此话,胡忠才开始回忆起之前的事情……
那是……
我追到陈亮的马车……
胡忠在追到陈亮的马车之后,意外发现了问题,赵四已经死了,而另外两名差役也被人打晕,可是这周围一片狼藉,却不见陈亮的踪影。
这不由让胡忠心里一紧!
要是陈亮死了,还当是好事,可是他没有死,若是跑了,那可就遭了,他一定会领着云州的兵马前来镇压叛乱,到那时,就是天王老子来,都救不了他们。
想到此处胡忠就更加担心了,于是认真的痕迹。
好在胡忠本就是江湖出身,身手本领还是有的,很快就在马车附近找到了一些零碎的脚印,这些脚印都是布鞋留下的印子。胡忠判断,如果是有人袭击陈亮的马车,那对方肯定会穿皮靴子,而并非布鞋!
……
因为荒郊野岭,到处都是乱石枯木,荆棘遍地,如果布鞋走在这种地面上,不光磨损很大,而且也容易被扎穿脚底,而穿着皮靴就会很容易在这种地方行动。
所以,但凡有常识的人,只要是在这种地方打劫,无论贵贱,起码都会准备一副皮靴,这样才能保证行动如风,办事麻利。而布鞋在这种地上跑,那明显是就仓皇逃跑了,就算是穷酸书生没有钱,走这种地方也不会以奔跑的方式,否则,不出半个时辰,必然脚底磨出血泡来!
心念一定,胡忠就顺着踪迹追了过去。
果然,
判断正确,在追了一段路时,就看见了陈亮的鞋子,那种师爷特别喜欢穿的布鞋,福字头布靴。
胡忠大喜,捏紧手中的朴刀,快步追过去。
依着痕迹追了一小段,就发现了前方的师爷陈亮。
此刻这个家伙十分恐惧的摔倒在地上,发了疯一样看着周围,好像到处都是魑魅魍魉,他大声喊叫着:“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啊——这事不是我做的,是我叔,是我叔做的,真的,慧娘,你要找,就去找我叔啊,是他看上了你,谁知道你会投河自尽啊!真不是我啊!饶了我!”
胡忠皱眉,这家伙是被鬼吓到了?不对,不可能啊!
但是慧娘的事情,胡忠可是知道一点的,看到他那样,也不觉得他可怜,手中朴刀带劲,管他三七二十一,就算是冤魂索命,这王八蛋今天也没得跑,定要让他死在这里!
于是胡忠便大喝一声:“慧娘,我替你来报仇了!”
说着一个猛扑,冲上陈亮,照着心窝子就要一扎!
可就在这当空,忽然感觉侧面风声传至,让胡忠一惊,立刻改变了动作,躲避旁边人的出手。
随即定眼一看,是一个黑衣人!
黑衣人也不说话,上来就和他动手,胡忠武功也不弱,二人一动手竟然连过十几招不分胜负。
正打的难解难分时,那陈亮好像反应过来了,竟然脚底一抹烟跑了!
旁边有女人的声音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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