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不是什么羞于启齿的事情,而且这件事阮笙也基本上都知道,江暮夏之所以喜欢吃板栗,是因为那条路是徐骁回家的必经之路。
    每次都能遇到。
    所以在后来徐骁跟她在一起之后,就以为她喜欢吃板栗,基本上每隔一周都会带给她,然后亲自剥给她吃。
    唔……
    如果摒弃掉徐骁那点不良心思和他们之间的身份之外,其实倒是不可多得的人间至纯至美的真爱。
    可惜。
    江暮夏那时候原本在拿手机给韩庭之发消息,可是在听到她说板栗的时候,到底还是扯了扯唇。
    “你说这个啊。”
    她微微鼓起腮帮,好像是全然不在意,“那都是过去喜欢的东西了,现在我已经不怎么喜欢了,你也知道,新鲜感过了之后就没什么意思了。”
    那句话说出来,阮笙偏偏听出了别的意思。
    “夏夏。”
    她迟疑了一下,视线落在了面前面色温淡的女人脸上,“既然你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新鲜感来衡量,那韩庭之……你什么时候新鲜感会过去?”
    江暮夏看了她一眼,眸色很淡。
    “我也不知道,”她笑了笑,虽然那笑意看起来十分冠冕堂皇,“有可能一辈子,也有可能明天就不爱了。”
    关于这些东西,她还真是没怎么想过。
    喜欢就去做。
    可能生活和家庭教育理念的不同,她从小到大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都会毫不犹豫地出手,不过新鲜感过后还真是没什么太大几率吃回头草。
    不过……
    她目前,是愿意跟他在一起的。
    而且这段时间以来,她为此牺牲了很多没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虽然不确定未来,但是现在,她是喜欢他的。
    不管是床上还是床下。
    阮笙每次看着她这样总想说让她改改自己的观念,可后来想了想,有些东西是根深蒂固在脑袋里的,无从改变。
    就像……
    渣男回头和渣女从良,其实在现实中都是不怎么存在的。
    说不上来她对感情不负责任,相反来说她对每段感情都很负责任,不管是物质还是其他方面,可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毕竟……
    过去跟徐骁的那两年对她来说太深刻了,除非有那么一个人可以取代徐骁成为她心头的朱砂痣。
    只不过要真的成了朱砂痣,那代价可太大了。
    现在这个世道人人都求自保,越来越多的人不想要付出真心,可却也忘记了真心这东西,本身就是要拿真心来换的。
    从来如此。
    不管这个世界如何变化,不管节奏多快,不管有钱人比穷人多了多少,能量守恒的等价交换,从来都不是道听途说。
    利益是相互的,感情也是。
    在临近下午的时候江暮夏和阮笙一起去了商场,原本是打算买一些自己平时可能用到的东西,却偏偏遇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人。
    穿着普拉达的高定,一脸趾高气扬。
    女人身侧站着难得穿着正统西装的周时凛,因为军人世家出身,所以优越的外形比其他人还要瞩目许多。
    “江大小姐。”
    裴悦的语调明显带着锋利,视线本能地就朝着江暮夏手里的那条领带睨了过去,“这是给那个野男人买领带呢?”
    那句话说出来,阮笙直接皱了皱眉。
    “夏夏。”
    “唔……”江暮夏懒懒散散地将领带放了回去,嗓音都明显带了寡淡的冷漠,“我今天心情不怎么好,不喜欢吵架。”
    顿了顿,朝着身侧的阮笙看了过去,“你晚饭想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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