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九章 好想当律师(第2/3页)  我真不是金牌律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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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沉默,让张远有了时间考虑质证意见。

    “首先,我们对于被告提交的这份录音证据的真实性存疑。既然真实性存疑,就不存在合法性或者关联性的基础了。

    其次,退一万步说,如果这份录音证据是真实的,那么从录音的内容来看,也并不能得出被告所宣称的证明目的。

    从‘那又怎样’这句回答来分析,其实应该是长话的简说,完整的内容可以理解为‘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有怎样’。

    这句话的前提其实是一种假设,假设的内容是没有证明效力的,因为没有证据进行佐证。

    更何况,基于相同事实的案件,已经由本法院进行过一次确认,确认《会议纪要》中约定的就是附期限的付款。

    法庭审理案件,需要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谓的事实依据,其实就是着眼于证据。

    被告新提交的新证据真实性存疑,而且证明对象也基于猜测,所以该证据不应成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如果原告觉得这个证据真实性是有问题的,那我们可以申请鉴定,看看鉴定结果怎么说。”

    听张远说自己提交的证据可能是假的,被告员工气不过,当庭就要申请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代理律师,你是否同意对这个录音进行鉴定?”

    法官询问原告的意见。

    “不同意。”

    张远直截了当地回答。

    “案件事实已经足够清楚,原告提交的证据也很充分,因此原告认为并没有必要对一个证明对象模糊,证据效力不清的东西进行鉴定。”

    法官点点头,翻看着手里的案件材料权衡了半响。

    “本庭接受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不与认可被告进行鉴定的申请。”

    呼~

    直到法官说出这句话,张远方才如释重负地呼出了一口长气。

    万幸万幸,差点翻车啊!

    这要是真的进行鉴定,又是至少十天半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过去,万一到时候被告已经直接付款了,那这案子就有意思了。

    让人心惊的一环终于过去,剩下的程序便再无意外。

    不过最后,法官的态度还是让张远出乎了意料。

    负责审理的女法官居然难得地进行了直接的当庭宣判。

    判决内容也和钱孙李案件的判决结果大同小异:

    判令被告起楼公司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材料货款,同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两个案子,没想到不到一个小时就全部审结,并连判决结果都知道了。

    看看时间,才十一点刚过,吃午饭都嫌早。

    张远走出法院大门,看到旁边有家面包店,里面提供了一些座位,于是走了进去,打算稍坐一会儿,等时间差不多之后吃了午饭再回事务所。

    不然不上不下地坐着公交车,半路上饿了只能打开车窗喝冷风。

    面包店内的面包铃兰满目,看起来更是秀色可餐。

    不过看了一圈,张远还是没有什么胃口,只向服务员要了杯水,便走到一旁坐了下来。

    案子虽然已经当庭宣判,结果也十分清楚,但张远早已经与系统进行了确认,系统是必须接收到判决书之后才会进行结算的。

    这倒是挺谨慎的。

    张远把玩着手机,突然记起了一个人,于是打开微信,给于慧珊发了条消息。

    张远:今天在你们法院开庭。

    于慧珊估计在忙,十几分钟过后,张远才收到了她的回复。

    于慧珊:呀,开得怎么样(期待期待)要不要一起吃午饭?

    张远:十一点左右就结束了,由我出马,结果还用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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