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6章 所向披靡(第2/5页)  大魏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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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将甲胄抛弃。
    但根本就没料到,墙北竟然也有伏兵阻截?
    遭遇的太突然,此时想躲都来不及
    许是被吓懵了,也可能是在等李承志下达调头转向的命令,矢锋的马速明显慢了下来。
    李承志惊的头发都竖起来了。
    李睿想什么呢?
    此时再转向,等于是在给这些伏兵反应的机会,敌人只需稍一催马就能追上来。
    重骑对轻骑,跑都跑不过。
    此时才是真正的狭路相逢,除了往前
    ,再无第二条路
    李承志目眦欲裂,一声厉吼如同惊雷:“杀”
    声未到,箭先至。
    魏瑜仿佛又看到了流星,一道寒芒从头顶激射而过,准准的钉在了一个胡兵的脸上。
    见一朵血花飚出,李睿才听到了那声厉吼。仿佛是催命的丧钟,他吓的浑身一抖,身体本能的就做出了反应:双腿用力的一夹马,双手快速拉弓上箭。
    “蠢货换枪”耳边突然传来了一声厉喝。
    太突然了
    这些胡骑离边墙也就二十丈,以马此时的速度,二十丈的距离至多十秒就到,撑死了只能射一箭,等射完箭再抽枪,两方怕是已撞到一起了。
    最好的作战方式是现在就换骑枪,连戳带撞的冲过去。
    李睿猛一回头不是郎君还有谁?
    他一个激灵,飞快的将弓往马腹下一挂,左手往后一抓,将后背上的方盾甩到了胸前,又往里一伸,将手臂套进了盾背面的绳扣里。
    盾虽是方形,但盾背却是四个斜面,敌军的骑枪戳上来,可以抵消相当大的一部分冲击力
    挂好了盾,他又俯身一探,骑枪就到了右手。
    与白甲营的步兵长枪相仿,骑枪足长丈五,尾部配有铁制的枪攥,可以让骑兵尽可能的将枪伸长。
    枪攥往前三尺左右,还配有皮制的背带,冲锋时枪杆夹在腋下,背带则套在胳膊上,用来增强冲击力,还能抵消反冲力。
    而且枪头还是活的,与枪杆间配有折铁,只要反冲力大到一定程度,枪头就会自动折向,不但可以防止撞折枪头和枪杆,而且只需顺着惯性,轻轻松松的就能从敌人身上拔出长枪。
    要是冲击的力道过大,连枪头并折铁全都捅进了敌人的身体,骑兵顺势可以将骑枪横摆,更或是直接摆到身后,然后丢手。
    这个时候,连在枪攥尾部和马腹下铁环上的另一根皮索就开始起作用了。即便甩不脱,至多也就是拖着敌人尸体往前跑,而不会把枪给丢了。
    当然,骑兵也只能换刀了
    千万不要小看这几样,特别是连接枪头与枪杆的那道折铁。
    蒙古人纵横天下的时候都还没这东西,这玩意最早的记载,已是清朝了。
    之所以能出现在这里,自然是李承志的功劳。
    不过汉朝时的骑兵就已在枪尾配绳套了,一是用来行军途中固定骑枪,二则是冲锋时利用马力,使长枪的冲击力更强,三可以抵消反冲力,以免骑兵被撞下马或是丢了枪
    所以李承志一直想不通,丝绸之路开通了那么多年,为何欧州人就没学会在枪上也绑个绳连到马上?
    坳十七世纪的时候,欧州人的骑枪都还是一次性用品,冲一次就扔
    李睿都已俯下了身体,将枪尖伸过了马头,对准了直对着的那个胡兵时,才猛的反应了过来:郎君怎么来了?
    这里可是矢锋
    还能是怎么来的?
    李睿降了马速,李承志却不敢降。
    马速不但没降,反而催的更快,他自然就跑最前面来了。
    整个骑阵中,就没有比矢锋最危险的地方了,但李承志能怎么办?
    连他都以为,躲过近两千溃兵,一千多精骑,再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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