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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半个小时后我和华世伟才从歌帆的房间出来。虽然比想象的要费劲,但是终于谈妥了。
“原来她不是你女朋友啊,这么可爱的女孩儿你为什么不要?”
“我这边的利益纠葛也很复杂啊,随随便便就定下关系的话,其他地方就要遭人怨恨。”
“这还真是令人羡慕的烦恼呀,不知道这个时候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你。”
“微笑就可以了。”(注:搞恶《新世纪福音战士》)
☆、第六十二章 长辈的话大部分是有道理的
小时候长辈告诉我,人一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现在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这点。
刚刚吃过晚饭。这次的晚饭里没有再给我混进什么奇怪的东西真是谢天谢地了,所以董航那种杀人的眼神就忽略不计了。时间是晚上七点,我假意饭后散步,独自到院子里休息,而歌帆等人则在房间里被警卫层层守护。
风高月黑,杀人夜。
呸,我在想什么不吉利的事情。虽说这个以自己为诱饵的点子是由我提出的,不过真的一个人在空旷的场地里走来走去也挺吓人的,现在我充分体会到被穿在鱼钩上的蚯蚓的心情。
按照之前童贯景的说法,昨晚遇到的那个应该是另一个世界的我吧,那么说来,我在梦中见到的那个也是?感觉两个不太一样呢。也就是说,一个世界的我杀了他那里的欧阳歌帆,正在埋尸体的时候被我发现;另一个世界的我来到这里干扰我的生活。不过不觉得有点奇怪吗?他为什么要闯入我的世界呢?难道在自己的世界混得不好吗?我实在想不出,都有那样的怪物了,怎么还混得不好,如果是我的话,有很多事都能轻轻松松解决了。
还有个疑点,从他的反应看,他不认识安洁,也就是说我跟他的分叉点在两年前就发生了。两年前我因为被怀疑蓄意谋杀而被遣送到了奥洛哈,那个由神经病开的精神研究机构,我就是在那里遇到了安洁。显然他没遇到安洁,由此推导,他没被送往奥洛哈。为什么没被送过去?他没杀人?不太可能。杀人没被发现?也不太可能,龙大姐不可能调查不出来。难道他杀了龙大姐?也不对,虽然他有怪物助阵,但连安洁都打不过,更别提全副武装的龙飞翔了。
自从安洁出了奥洛哈,生活上好吃好喝,再加上没有了惨无人道的实验,她的身体渐渐开始向正常的方向发展了。皮肤变得水嫩细白有弹xìng,小脸蛋越发圆润,头发的光泽更加漂亮,仔细看的话就连胸部也开始有一点点料了。照这样下去,只要改掉认生和下手不知轻重的毛病,再学点礼仪,就是无论到哪里都上得了台面的朱家大小姐了。
我下意识的做了个胜利的手势。糟糕,开始有点自鸣得意了。再次声明,我不是妹控。
要说有什么是我羡慕那家伙的,当然就是能够cāo纵那个怪物了。我想至少他那个不像我这边的,除了捣乱什么也不会,还经常陷我于危险的境地之中。反观人家那个,至少看上去非常酷,说不定偶尔还能拿他摆个pose,喊个“白金之星!”或者“噢啦噢啦噢啦噢啦!”(注:《乔乔奇妙冒险》)之类的。当然啦,最重要的是它能伤害对方的灵魂,虽然仅仅了解了个皮毛,不过现在我已经想出不少可以利用的方法。如果我有了这种能力的话,龙大姐什么的……还是对付不了。那个怪物动作太慢啦,而且好像挡不住实体攻击。
如果一定要我在安洁和怪物之间选一个的话……还真是难选,这即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吗?幸运或者说不幸的是,我没得选。
啪嚓。脚步声从背后传来。
果然来了,我最了解我自己。我绝对不会允许同一个世界中有两个我的存在,更何况在昨天的较量中他确认了我比他弱的事实。我承认我这种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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