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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行为上只是有这种企图,而事实上则是“未遂”,并没有实施暴力犯罪。最多只能叫“挑戏fù女”,或说是“xìng烧扰”。所以,原著上只把这一行为定位成“调戏”,是准确的。

    仅仅只是在拉拉扯扯,其实也没发生什么事。那么,“调戏”是什么罪?有多大的罪?究竟该如何量刑?如何制裁?天庭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呢?

    按原文“依律问成该处决”,处决,就是死刑。

    这就叫人感到极不公平了。怎么那犯上做乱、大闹天宫的,才只判了个监禁,而这仅调戏了一下fù女的,就该是死罪呢?

    天蓬元帅调戏了一下嫦娥,居然被玉皇大帝判为死刑。那么,“调戏”罪究竟有多大呢?是否量刑过重呢?

    《西游记》第31回,与披香殿玉女私通的奎木狼,在事发后,对玉皇大帝说“万岁,赦臣死罪”。可见,男女神仙私通是死罪。《西游记》第19回,天蓬调戏嫦娥,“依律问成该处决”。可见,即使调戏一下,也是死罪。

    “依律”,律是什么?律是法令条文、规章制度。也就是说,神仙界禁止谈情说爱、男欢女爱,这些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抓住了是死罪。

    既然神仙界有明文规定,禁止神仙谈情说爱,惩罚还异常凶狠,那么,这说明了什么现象呢?这说明了神仙们其实都是有**的,否则,天庭制定这个“律”又有什么作用呢?又何必要多此一举呢?对吧。

    神仙们是否有-xìng-yù呢?《西游记》第6回,孙悟空嘲笑二郎神时,是怎么说的?我记得那年玉皇大帝的妹子思凡了,跑下界去,找了个男人,配合之后,生下的就是你么?

    有的朋友可能会说,这只是极个别的神仙喜欢出轨。

    依我来看,不是滴,这绝对不是个别现象,而只会是普遍现象。因为任何组织、团体制定的规章制度,都不是用来针对个别人的,肯定是用来约束整个团体成员的!对吧。

    神仙们都是由人进化的嘛,怎么可能没有**呢,但玉皇大帝制定的霸王条款实在是太厉害了,只准他自己有老婆,别人都不许有。怎么办呢?所以大家就只能偷偷摸摸地进行,而绝对不能明目张胆。

    这是没办法的事,以至于你看到的那些神仙们,表面上都是很正派的。其实,这最多只能证明他们是在遵纪守法,却不能证明他们没有xìng-yù。

    天庭的制度很严厉啊,那些相互有私情的男女---穿越人,万一抓住了怎么办呢?

    我来告诉大家:这点破事也没啥了不得的,可大可小,真正执行起来,其实也没那么认真。看《西游记》第31回就知道了:披香殿的玉女思凡了,想和奎木狼私通,二人相约,到下界去风流快活,这一去就是十三年。“地上一年,天上一天”,奎木狼有十三天没来上班,天上的神仙每日还是在打考勤,也没哪个检举揭发他。

    后来被抓住了,押到玉帝面前。奎木狼是怎么说的?臣和她私通,是怕“点污了天宫胜境”才跑到下界去的,为什么要私奔?“是臣不负前期。”因为是约好了的嘛,不能负了人家呀,说得还挺有理由的。

    那么,玉皇大帝是怎么处分他的呢?是判的死刑吗?不是的,是“贬他去兜率宫与太上老君烧火。”

    带俸-差-cāo,有功复职。仅仅只是罚他去帮太上老君烧火而已,满打满算只烧了七天时间,就官复原职了。

    这样看来,男女神仙私通了,即使被抓住了,也没事!这奎木狼就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罚他去帮太上老君烧火,是因为他“旷工”不来上班,是这个事。

    而“私通”却没有处罚,如果要处罚,那就是死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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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2 V541-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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