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空中望去孟萨斯城看起来很其他城镇没太大区别,如果除去它中心的大金字塔区域外。¥f,但当人进到这座历史悠久的都市时你才会感到它的庞大和繁华。
整个孟萨斯城拥有近500人,是这世界毫无疑问的超级城市。要知道,就算是在地球历史中20世纪初的时候,拥有这个数字的城市也是寥寥无几,就连当初号称“世界中心”的纽约,在20世纪三十年代时人口才刚刚超过1000万,可想而知孟萨斯城在这个世界的独特地位。
整个蒙萨斯城分为三部分,中心区域当然就是大金字塔所在的区域,这是整个城市最中心的地区。而围绕大金字塔向外扩张的区域被称为上城,上城的机构基本由城邦各政府机关和富人、豪华商业区等组成,整个面积大约是孟萨斯城的四分之一。上城是这座城市的精华所在,在上城的再外围就是下城了,所谓的下城就是普通人所居住的区域,和天堂一般的上城相比,下城虽然也有着繁华的商业和更多的住宅区,但是居住在下城的人中除了普通人外就是那些和拉喀尔、尼基那样的混混,甚至还有不少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不过无论是上城还是下城,这只不过是大区域的划分,再细分之下还有街区的区别。这种划分和模式可以便于有效的管理,而且这种管理方式也颇有效果。
拉喀尔和尼基当然不可能在上城生活,他们的区域是在下城靠近城北的地方,拉喀尔得罪的大佬是他以前地盘附近街区最大的混混头子,说起来也是拉喀尔运气不好,阴差阳错得罪了人,再加上那大佬早就看中了他占的地盘,借此机会就朝着他下了手。
拉喀尔和尼基带苏逸辰是从孟萨斯城的南区进入的,之所以这样做他们当然是防止被人发现。虽说在苏逸辰的逼迫下,拉喀尔和尼基没有另外的选择,可这样进城总能以防万一。而且更要紧的是他们在进城前还特意装扮了一下,虽说装扮的不怎么样,但在心理角度来看总给自己那么一些安慰。
提心吊胆地进了城,两个家伙的眼睛无事生非不向四周扫索着。在苏逸辰看来他们就如同是两只惊弓之鸟那样,如果有可能的话恨不能直接背着雷达在身上才好。
“大人,这里往前就是城南的11街区,我有个朋友就住那边,要不我们去他那边先落落脚?”
从进城到现在。拉喀尔的心一直就是提着的,直到进了往前走了好长一段路后,他心里再也按捺不住对苏逸辰轻声建议道。
“你朋友?也是混混吧?”苏逸辰看了他一眼问。
拉喀尔点点头,接着当苏逸辰又问他在混混中的地位如何,为什么拉喀尔他们出事的时候不去投靠这个朋友的时候,拉喀尔的脸色顿时变得极其尴尬。
他这个所谓的朋友其实也不过是个酒肉朋友而已,做混混的口头上嚷嚷着讲义气,实际上真讲义气的根本就没几个。像尼基这样依旧跟着自己的小弟不多见,其他的就像他曾经的那些手下差不多,有了好处一轰而上。出了事就一轰而散,义气值得个屁啊!
如果他这个朋友真的靠得住,拉喀尔和尼基也不用从孟萨斯城逃出来了,早就投靠他不就得了?再说了,他这个朋友也就是个普通混混,能有多少能力?其实拉喀尔之所以这么向苏逸辰建议其真正的目的是先找个地方躲躲再说,现在这样走在大街上早晚会被人认出来,一旦仇人找上门,苏逸辰又不管他们的话,那么他们不就是死路一条了么?
可谁想。拉喀尔刚提出这个建议就被苏逸辰看穿了,苏逸辰一句话就问了他一个哑口无言,接着心中更是忐忑不安,不知道如何解释才好。
“11街区是商业街区?”
“对对。您记性真好。”终于,苏逸辰问了又一句话,拉喀尔连忙点头道。
“那边的老大是谁?”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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