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就那么几件衣服,翻来覆去的穿,好些都补过了,他今天穿的就是她最讨厌的那件缀了不少补丁的粗布灰衣,每次她瞧见这衣服都拿眼刀刮他,说要他滚远些,别污了自己的眼睛。
他知道她喜欢的是文士长衫,一件要好些钱,够买他好几次。
先不提他根本没有这样的衣服,就算这样的衣服送给他,穿到他这面朝黄土背朝天大字不识一个的农夫身上,也只能是不伦不类,平添笑话。
这衣服他今早换上时还是干干净净的,但干农活儿怎么可能一尘不染,这会儿裤脚上都沾了泥点子,一双布鞋下地时没舍得穿,他是脱了鞋下田的,布面倒没怎么脏,就是鞋帮上沾了些雨后土路上的黄泥。
“不……不歇,不累,来拿水。”
“那行,我俩正好一块儿去。”
他点了点头,接过她手里的瓷罐,走上前去带路了,也多亏他这样做,不然光听娘的描述,她可能找不到自家水田的具体位置。
他们家自己有田地,还分了一部分出去给雇农种,余下的那几块留来供自家吃食。
她欺负他最狠的那段时间,是在她怀小雪时。她发现自己怀孕后,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了,是硬生生被赵母哭着拦住的。
那不算是一段好回忆,尤其她孕吐严重,闻见一点儿腥味都受不住,但总有个人愿意当人形扶手扶着她,皱着眉苦着脸,看起来比她还难受。
她本就烦躁,看见他那苦瓜脸就更烦了,恨起来拿竹杖往他背上抽,看着他缩着脑袋被打得眼泪都快掉出来的可怜样子,她的心情就莫名好了起来,笑着骂他活该。
这段不堪回首的过往让她也记起了别的事情,那个时候,他看着她笑,眼睛里面全都是光,温温柔柔的水光。
再往回倒,倒到他刚做她赘夫之时,她叫他的名字,警告他不许对她心生妄念,他认真的点着头,面颊上却有一片下不去的红。
是这样,即便那少年最初有多少的欢喜,也被她的所作所为渐渐消磨了心思,他眼睛里的光,是被她亲手夺走的,即便想要弥补,又怎么能把他眼睛里那片空洞填满呢。
前头那个不像个人影,倒像是竹竿成了精,瘦长单薄,走着路,连点儿声音都没有。果然如他自己所言,他这一辈子,劳苦终日小心讨好,然而却没得到过半分疼爱。
“宫祉修,你慢点儿走,等等我,这路真难走。”
他闻言停了下来,站在原地等着她过来,离着一尺远时,又迈开脚往前走了。她这才想起来,她对他说过的,要他在外头走路时离她远点儿,也别和她打招呼,她嫌恶心。
她极少叫他的名字,以至于叫出来还有些陌生,想来想去又觉得他这名字起的忒不好,祉修是个好名儿,可惜不该接在宫姓后面,无清闲,无安宁,可不就是他的命途吗?
“祉修,我想去一趟镇里。”嗯,这么叫就舒服多了。
“爹娘陪你,我不……不偷懒。”他转过头来,没看她的脸,低着头盯着地面,结结巴巴应了话。
突然这么叫他,赵鸳鸳是舒服了,他却要吓死了,听她说要去镇上,才想明白过来,这几天镇上办庙会,还请了戏班子,她是得去玩几天,爹娘一起去,还能带上小雪也看看热闹。
到时他自己留在家里,她是担心他会松懈,所以特地来提醒他。
只是,她真的用不着这么叫他,就算像平常一样叫他“喂”“那谁”或者“脏东西”之类的就可以了,即使是这样,他也会照做的。
“你的意思是,我们去逛几天庙会,你自己一个人把这都干完,还要做好饭在家里等我们回来?”
他抬起头来,睁大了眼睛看她,接着红了眼圈,低下了头,发出了一声带着哭腔的呜咽,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