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之走了有十来天了,不知道安顿好没有,他应该给她写信了,就是不知道啥时候能邮到七里屯。不过,等她回去的时候,一准能看到他寄过来的信的。
他指定想不到她会一个人跑到粤省来,还会在粤省给他写下第一封信。
其实,她……想他了!
之前在屯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不觉得有多难。可他一走,冷不丁的就觉得这日子缺了滋味儿。尤其是夜深人静又睡不着的时候,就跟中了邪一样,满脑子都是那个男人的身影。
这要是让人晓得,怕是都觉得她想男人想疯了呢。
对了,李水意突然想到她从家走的时候专门收起来的东西,她连忙起身去拿装着钱票的小布包。拿着小布包,她没再去坐硬邦邦的椅子,直接上了床靠在墙上。
小心翼翼的从包里取出被油纸包着的薄薄的照片,照片上的那张脸赫然映在眼底。
长眉若柳,身如玉树。
真是看一回,就酸一回,她男人委实长得太好看了点。就这模样,还有家世,回了首都怕是得被那些漂亮时髦的姑娘们给围的水泄不通。
想到这些,李水意突然就有了忧患意识。
首都的姑娘肯定美丽大方又迷人,要是沈墨之一个不小心没把持住咋办?就算把持住了,那他家里人不同意他俩订亲的事,非得逼着沈墨之重新相看媳妇儿咋办?
一个又一个念头冒出来,李水意坐不住了,翻身下床又给钢笔灌了墨水,笔尖不停的居然又写了两页纸出来。
哼,她可得给沈墨之好好的上一道锁,时刻叮嘱他,让他记得,他是有未婚妻的。
写完之后,她又细细的看了一遍完全没过脑子写下来的东西,看着看着她自己的牙都快酸倒了。这满纸都透着一股子浓浓的酸味儿,咋看咋像一个深处深闺的——怨妇。
呸呸呸!什么怨妇不怨妇,她可还是十七岁的小姑娘呢。酸是酸了点,可也没啥过分的话。就这封信寄过去,她敢保证沈墨之那个啥事儿都藏心底的男人能偷摸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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