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他有信心能凭借身体素质弥补速度的差距。因为他的体质只会越来越强,速度也会越来越快,但再快,也无法像时间零那样能做到真正的放缓时间。 昂热不同,这个家伙有着S级的血统,甚至更高,本身就有着超越一般混血种的速度与力量,再加上有着时间零这种bug级别的言灵,老实说,只要昂热不愿意跟他硬刚,他是没有一丁点办法的。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继续嚣张,毕竟,就算是昂热也不可能永远开启言灵来限制他。 …… 昂热的办事效率很高,估计是刚刚回学院就开始搞事情了,不到两天,就有卡塞尔的专员将护照、机票、学生证、签证办好送到轩浩手里。 当然,少不了一份《卡塞尔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嗯,厚度刚刚好,放在家垫桌脚吧。 唯一让他感到不满的就是,他的长枪属于危险品,是没办法带上航班的。昂热这家伙,居然不派专机来接他,只是让诺玛给他订了机票。搞得他只能另想办法把长枪运过去,真是一点也不贴心。 航班落在芝加哥国际机场,刚下飞机,轩浩的目光就被吸引了。 一个的男人坐在地上,他的手里还举着一块大大的牌子,上面写着“wele to Chicago,轩浩”。 名字还特意标注了中文,只是这字…也亏得轩浩能认出来。 这个男人牛高马大的,即使坐在地上也是格外显眼,再加上还穿着宽大的花格子衬衫,和短裤,衣服邹巴巴地,再加上脸上沾着满脸的胡渣,头发也不知道几天没洗了,如果再给他面前放个碗,那看起来像个油腻的流浪汉一样,也不知道这机场禁不禁止乞讨。 卡塞尔学院迎接新生都是都是找流浪汉的吗?这么接地气? “师弟师弟,这里这里!” 这个看上去吊儿郎当地男人,反应却是意外地敏感,很快就注意到了盯着他看的轩浩。 轩浩无奈地走了过去:“你是?” 虽然心里早有定数,但还是要问一下。 “芬格尔·冯·弗林斯,卡塞尔学院学生,想必你就是新来的插班生师弟吧?幸会幸会。” 芬格尔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放下牌子,右手在衣服上抹了抹,伸出手来。 轩浩有些犹豫地伸出手,这手不能要了,抽空剁了重新长吧。 “来来来,师弟幸苦了,走走走,师弟是第一次来美国吧?师弟吃饭了没?师兄知道这里的美食哦,”芬格尔格外热情地招呼着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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