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
我死,或者你死——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沙场混了三十五年,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冷酷铁血的人。
古英杰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现在。
黄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甚至压过了星光。
三十五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顿,枪尖宽阔,枪杆粗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厚重的感觉。
叶清秋眼睛一亮:“好枪!”
步长空同意:“的确是好枪,比我偷过的那些枪都好。”
叶清秋道:“看起来,这杆枪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必然比普通的铁枪重的多,枪身应该还可以随意弯曲。”
步长空道:“所以这枪的用法,一定与众不同。”
叶清秋:“我研究过,他用的枪法叫做龙枪,古龙族家传的枪法,本来三十六式,古英杰自己加了七十二式,才变成现在的龙枪—百零八式。”
步长空,笑了笑道:“那可完了,郁老弟的枪法,只有十一式。”
叶清秋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便足够。”
安静无比的庭院,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古英杰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高大,威猛,坚韧。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对手的尊敬,哪怕对方是个晚辈。
郁王孙双手执枪,将枪尖正对着古英杰,赫然用的是小辈迎战高手前辈的战术。
──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便是尊敬自己,何况郁王孙从来都是个谦逊的人。
虽然谦逊却不迂腐,既然施的是晚辈礼,便行了晚辈的权利,我辈少年当仁不让。
枪出如龙,郁王孙竟抢先出手。
他的枪法只有十一式,一施展起来简单明了,霸道无匹。
这种长枪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但看起来瘦弱的郁王孙,却将长枪运用的灵活至极。
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甚至枪风都能在地上划出深痕。
他十一式尽出古英杰只还了五式。
叶清秋摇了摇头:“看样子古老贼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他的力气再出手。”
步长空笑了笑,道:“他若真这么想怕是离死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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