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过后,氤氲雾霭凝结山间。空气中水汽弥漫,绿林青翠,处处怡人。
在大城市待久了,难得再呼吸到这样的清新气息。
提着满满一桶猪下水,陈曼姝走在田间,裤腿挽起半截,小心避着路上的脏水。
村里的泥路年久不修,雨水冲刷后遍地都是坑洼泥渍,稍不注意就会溅一身。
这些猪下水是她昨日托同村的王山给她留的,他在县里的养猪场工作,像猪大肠、猪心这类难处理又不值钱的玩意,不是内部解决就是丢掉。
所以一听她要这个,王山当即就应下来,今早给她带回了一大桶。
对方是个高瘦青年,还很内敛。
将东西递给她时,黝黑的脸憋得通红,才吞吐说道:“陈曼姝同志,你…要有什么困难,尽管说…说出来,村里人都会帮你的。”
她当时忍住笑,特想对他说:孩子,你真想多了,我就是嘴馋而已。
“哟,我当谁呢。这不是咱红砖生产大队最最—最水灵的姑娘吗?今儿个不在家缩着,还有空出来遛弯呢。”
阴阳怪气的口吻,成功引起了陈曼姝的注意。
她回头,就看到一扎着双麻花辫的姑娘,仰着45度角,拿鼻孔怼她。
倒也不必用这种方式显自己脖子长。
“有事?”陈曼姝勾唇,笑意未达眼底。
娘的,田佳觉得自己可能瞎了。才几天没见,陈曼姝这个狗女人怎么越来越好看了。
十八岁的女孩,一身朴素到极致的蓝衣粗布,愣是被她穿出股子矜贵来。
雪肤白皙细嫩,狐狸眼微微上翘。
原先过于姝丽的姿容,被眉间那股清冷压着,美艳却不落俗。
田佳本来是这批下乡的知青中样貌最出众的,走哪都是众星捧月。偏偏在这个小生产大队碰上个比自己还漂亮的陈曼姝,田大小姐瞬间就不爽了。
但她骄纵却不失爽朗,讨厌原主,也不过是碰面时翻个白眼,哼哼几声。
更多还是瞧不上原主那番行事畏缩的小家子做派。
“哼,看不出你竟然爱吃猪杂。”田佳面带嫌弃地扫了眼那桶猪内脏。
刻意做出的尖酸模样,陈曼姝非但不反感,
反而还觉得挺可爱。
她就喜欢这种,长得漂亮,还没什么头脑的。
回忆了下书中内容,陈曼姝心中了然。这嚣张的说话方式,无疑是视原主为死对头的知青田佳了。
这姑娘结局貌似也不大好,求爱男主不成,最后还被明面上的好朋友和未婚夫联手弄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她暗自嗤笑,作者这是把男主写成了天仙不成,这么多女的迷他。
搁以前,陈曼姝那绝对是要跟自己干上一架嘴仗。今天这么假笑着也不说话,看得田佳心里还怪发毛。
她故意提高嗓门,给自个壮胆。
“也是,毕竟农村人嘛,没什么见识,就喜欢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这话就说的过分了。
两小鬼还等在家嗷嗷待哺,陈曼姝也不惯她。
她似笑非笑地开口:“照田知青这么说,大队精心养的猪,在你眼里,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知青们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你这副做派,是觉得红砖大队容不下你这个城里人?”
“还是对主席、对中央的决策有异议?”
轻描淡写几句话,就将田佳塑造成不满现状的反动分子形象。
“……”嘴都插不上的田佳傻眼。
奶奶个墩儿,她不就是嫌弃个猪杂,怎么还扯到思想觉悟上来了?
咽下口水,她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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