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修67章 修法(第1/2页)  神话编辑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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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因为双方都知道,但凡有一方让步,以后恐怕会被自己的族人给骂死。

    双方的争执,让大法官有些头疼,伸手示意道:“别吵,别吵。依我看,这个案子的被告人,应该判处死刑。”

    这个结果,让熊万里等人拍手称快。

    而吴明等人则反驳道:“我们反对。被告人最起码,有自首情节。以律法而言,应该从轻发落。”

    熊万里怒道:“那是不是说,有一天我们妖族杀了人,只要自首就没事儿了呢。”

    吴明道:“我可没这么说。我的意思是被告人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判处被告死刑的话,太过了。”

    熊万里道:“正所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不认为,判处凶手死刑,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吴明道:“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被告人杀害狐女一事,情有可原。毕竟狐女也有错,她没有事先告诉被告人她的身份。被告人猛然知道真相,有些接受不了,是可以理解的。”

    熊万里驳斥道:“吴组长!你说这话前,自己的良心就不会痛吗?可以理解?如果被杀的是你,你能理解吗?再说了,没有哪项规定说交往之前,必须要告知对方自己的身份?这是隐私,懂不懂?”

    两人越说越激动,看这架式有打起来的可能。

    大法官见此,急忙制止两人道:“行了!都少说两句。你们争论的焦点,无外乎是对被告人的量刑问题。而对被告人的量刑,关键集中在其有没有自首情节?”

    “而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来看?被告人是在杀了狐女以后,自行前往派出所投案的。所以很明确,被告人在法律界定上属于自首。”

    吴明得意的,看了熊万里一眼道:“所以我才说,对被告人的量刑太重了。”

    熊万里恼火的对大法官道:“即然如此。那你说说,被告人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大法官犹豫再三道:“根据律法应该判死刑,缓期二年。你们认为如何?”

    吴明点头道:“我没有意见。”

    熊万里犹豫了一下也道:“行!”

    在熊

    万里看来,不就是缓期两年吗?终究是要死的。

    可他哪里知道,根据法律上的规定。所谓缓期两年,实际上是已经免除了被告人的死刑。

    当然了,先决条件是,被告人在此期间,没有重大过错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对于这个结果,吕岳倒是早有预料。

    如果说有什么?让吕岳感到有意思的,那就是吴明的态度。

    在吕岳看来,吴明的女朋友就是猫妖哇!就算不向着妖族,或多或少也应该同情狐女的遭遇?

    然而事实却是,吴明只知道一味维护被告人,想方设法的为其减刑,就因为杀人者属于人族。

    这让吕岳疑惑不已,心想:“这么做,你有没有考虑过,你女朋友的感受呢?”

    “还是说,实际上吴明并不知道,妞妞的真实身份。”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件事可就有意思喽!”

    更有意思的是,在审判结束后不久。内阁长老会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借着这次的由头,发布了一道诏令。向全国人民,征求修改婚姻法的意见。

    其中最惹人争议的是,人妖二族不能通婚的条款。

    关于这个条款,网上那是吵翻了天。

    有支持的,有反对的。

    支持者认为,这有助于保持人类的血脉纯净,以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人妖结合后,其后代谁知道会生出个什么来,万一是畸形儿呢?

    反对者则认为,这个条款限制了人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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