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一十二章 蛮荒之城(第1/2页)  掌控六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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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牧野前往荒域边缘,路途之遥远难以言表,距离还要超过天荒城到牧野数倍。因此,乐天和夜王借助了牧野的传送阵,在各郡之间穿行,也是花费了三天才到达。

    青州靠近荒域有一座城池,它不属于任何郡府管辖,建立在莽荒的大地边缘。这座城名叫蛮荒之城,是一座属于赏金猎人的城池。

    千百年来,想要进入荒域猎杀荒兽,或者搜寻珍宝的猎人都会在这里停留。久而久之,这里便由一个村落变成小镇,小镇变小城,直到现在,蛮荒之城的规模已经堪比一座大名府。

    这样的城池规模在青州可能算不上什么,可是这座城却是青州高手最多的地方之一。能在这里存活的人,要么是刀口舔血的赏金猎人,要么就是实力强大的门派修士。对了,极少数时候,还能见到一些世家、门阀的贵族子弟,带着侍卫要去荒域闯荡。不过,这样的人最后也大多是哭喊着跑了回来,然后再也不会出现在蛮荒之城。

    夜王带着乐天来到蛮荒之城的时候,看着这有些破败却血腥气十足的城,对乐天说道:“比起牧野,这里就是蛮夷之地。一切的法度无用,灵石无用,只有拳头才是最有用的。”

    乐天道:“那也就是说,只要遇到不顺心的事,打就对了,是吗?”

    夜王嘴角勾起一丝弧度,“啊,就是这个意思。拳头即是道理。”

    两个人走进了蛮荒之城,这里没有任何守城的侍卫,城墙都是用乱七八糟的巨石堆成的。进入扭曲的城门之后,乐天吸了吸鼻子,可以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道。

    道路两旁有不少摆摊的人,把许多剥了皮的野兽放在摊子上贩卖。剥下来的皮毛可比血肉珍贵,早就送到了皮草店里面卖了个好价钱。

    一个个行人都步伐匆匆,脸上挂着凶恶的表情,每一个人看上去都不是很友善。

    “三十年没来这里,这座城还是如此破旧。”夜王的声音有些嫌弃,却也有些怀念。

    两个人继续向前走去,他们很快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因为乐天和夜王身上的衣着,一看就不像这种荒凉之地久居的人。夜王的黑色大氅是用妖帅级别的黑虎皮制成的,行走的时候有微微的神光在皮毛上流转,就算是再没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这身衣服的价值不菲。

    乐天虽然一直都很低调,常年在外奔波的他,穿衣不喜欢太过华丽。可是,他身上的衣服毕竟是青王府的能工巧匠缝制而成,懂行的人能够看出来布料的价值不亚于一件玄君级别的法器。

    夜王没有丝毫在意这些人的目光,带着乐天径直来到了城中一家酒馆。乐天坐下之后,夜王随意点了几个酒菜,便对乐天道:“我等下要去见一个熟人,去荒域之前得准备些东西。”

    乐天看了他一眼,点点头道:“好啊,你快去快回。”说完,他端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夜王也不多说什么,起身就离开了酒馆。

    酒馆不大不小,放着十几张桌子略显拥挤。夜王离开之后,酒馆中一群面色不善的猎人气息顿时变了。他们盯着乐天,目光贪婪的在他的身上打量着,仿佛是一群在打量猎物的狼。

    乐天右手端着酒杯,左手把黑刀放到了桌子上。他尝着这蛮荒之城特产的酒水,只觉得入口之后辛辣无比,可是进入喉咙却有一股热气直冲头明他的身份不一般,纳戒之中藏着的宝物价值就越大。

    来到酒馆之外,乐天再无顾忌,直接释放出了黑炎!遮天蔽日的火光笼罩住了方圆数里,两名猎人来不及躲避,直接就被黑炎缠上。他们虽然也是小天位玄君,可是面对乐天的黑炎根本做不到驱除。

    黑炎缠在他们的身上,就开始吞噬他们体内的神力。身体的虚弱让他们的速度和力量大大降低,乐天在空中横掠而过,直接就斩掉了他们的人头。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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