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刀挑起来一件衣服,侧着头不看她:“穿上,跟在我身后。”
那女人也不知道怎么了,竟是没有想到抗拒,很快就披上了衣服跟在安争身后出了门。她脚上没有穿鞋,下身也没穿衣服,幸好上衣足够长,遮挡住了那丰满圆润的臀,可那一双白晃晃的长腿,依然充满了诱惑。
前面街边,一个马匪一脚将路过的百姓踹翻,提起刀刚要捅出去,身后一股大力传来......安争捏着他的脖子往前一推,那人的身子好像炮弹一样飞出去,脑袋重重的撞击在墙壁上,直接撞了个千树万树桃花开。
“跟在我身后。”
安争将那看起来有些苍老的男人扶起来,那老者嗯了一声,然后看到了安争身后的女子。他沉默了一下,将自己身上的长衫脱下来递给那女子,女子连忙道谢。
安争从这条大街重新杀起,屋子里有马匪就进屋去杀,大街上有就在大街上杀。因为担心还有马匪出没救下的人再次遇到危险,救一个就让他们跟在自己身后,救一个添一人,渐渐的,安争杀穿了三条大街之后,身后已经有上千人的队伍了。
而这个时候,方固城里为数不多但训练有素的城防军开始反攻了。其中原本驻守在兵部之中,守着兵械库的一百名铁流火重骑兵是绞杀马匪的主力。大街上,这一百名铁流火的重器分成几排,然后横扫向前。虽然不如在平原上冲锋杀敌,但这样向前涤荡,也有一股别样的肃杀。
马匪越来越分散,可他们性子里的阴厉暴烈却变不了。就正如草原上的狼一样......传闻之中,草原狼是这个世界上最贪婪的物种。饥饿的狼群会完全不顾风险的对马队发动进攻,明明知道牧民手里的弓箭和弯刀不好惹,但为了吃肉还是会疯狂的扑出去。
草原上的人说,草原狼若是咬住什么东西是绝对不会松开嘴的。他亲眼见过草原狼咬在马肚子上,马疼的狂奔,踩烂了狼的下半身。即便如此,那狼也不肯松开嘴,最后狼和马同归于尽。
这些乱匪就是这样,一开始做着春秋大梦。现在安争一个人就把他们的大梦打碎,现在就剩下贪欲了。他们疯狂的杀人抢劫,只要是女人就被他们侮辱。
安争身后的队伍越来越大,看起来壮阔,可那都是受害者。安争身后的人越多,证明那些马匪做下的恶越大。
大街小巷,到处都在厮杀。
年轻人终于觉悟,他们开始拿起来一切可以成为武器的东西跟马匪拼命。从一开始的不敢反抗,都后来逐渐的行成了一定的规模。他们血气方刚,只是习惯性的恐惧。当他们拿起武器的那一刻,他们都是英雄。
战争持续的时间从中午到晚上,又到第二天天亮。
肯定还有马匪是漏网之鱼,他们扔了自己的兵器和战马,脱掉带血的衣服就能混进人群。依然还在反抗的都被乱棒打死了,这是方固城有史以来第二次全城无眠。上一次,还是幽国和永国霸国的联军险些攻破方固的时候。
一个被推翻了的茶摊里,安争坐在凳子上怔怔出神。
他往四周看了看,大街上到处都是尸体,近万的马匪用尽方固城里,也不知道祸害多少百姓。城中的守军在有组织的继续排查,不过现在已经找不到几个马匪了。
肃勇将军王英文找到安争,脸色发白。他年纪并不大,只有二十五岁,是兵部尚书王开泰的侄子。现在方固城里,王英文的军职最高,带着不到三千守军负责方固城的安全。但这三千守军,其中有两千人是招募的新军,还没有经过多少正规训练。
昨天的乱战,一开始他们还是被击溃了的,若非安争一个人力挽狂澜,马匪说不定已经将守军杀光了。纵然那一百名铁流火重骑再悍勇,人数也太少了。
“国......国公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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