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光辉的形象也就这么树立起来了,可谓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套路戏,虽然过场确实是有点尴尬便是了。
那场景只要想想就有点微妙的羞耻感,于是陆希便在它可能出现之前,开口给现场做了一个结论:“那么,就按照原有的计划,让全军停止前进,开始列阵吧!”
将近四万人的队列,从行军转入停步,然后开始组成战斗队列,光是命令的传达到全军就有可能化掉一个多小时。等到这四万人开始正常地列阵,这其中必然会引发的各种各样混乱乃至于踩踏事件,这都姑且不提;我们只要想一想,家乡那边,一个不过千人的中小学,所有学生集中起来做体操的时候,总共需要多少时间,便大约能明白数万大军的列阵是个什么样的概念了。要知道,中小学生们每天都会有列队和集合的训练,整队的经验其实比大多数古代军队要多多了。
于是,在冷兵器的时代,精锐的小部队对庞大的军队,往往能达成突袭斩首的辉煌战国,便正是在于此了。
在暴风氏族的可汗,“风之子”瑟尔率领麾下狼骑兵抵达战场的时候,他其实是有这种期待的。
“敌军大约三万人左右,是非常标准的联邦陆军军团!旗号是钢铁蔷薇纹章,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联邦刚刚重建的第四军团,司令官为陆希?贝伦卡斯特!”这是瑟尔麾下的斥候报上来的情报,听听就知道,专业度当真是把已经全灭了的碎拳家甩了不止一条街。
统帅的姓名让暴风氏族的高层们出现了不可避免的骚动。在这个时候,陆希的大名已经是可以用于在奥格瑞玛止小儿夜啼了。虽然他本人还没有太大的直觉,可实际上,就凭着法拉哈尔斯、黑漫城以及赫纳斯半岛的战绩,便已经被列国视为当代最有前途的超新星青年名将,大有可能往“不败军神”那个层次提升上去。
不过,到目前为止,陆希的名头虽然响亮,但却大多被视作擅长防守的“名酱”,倒是没听说率军进攻千里奔袭有什么战绩。他作为施法者,乃至于武者的个体实力也不容置疑了,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之一,甚至可以把“年轻人”和“之一”给去掉,可是,优秀的超凡实力者,却也不一定是优秀的统帅。更重要的是,第四军团是一支才组建半年的菜鸟军团,大多数士兵都是没见过血的新兵,一半以上的军官都是从预备役和文职转过来的。
“既然是新组建的军团,那么战斗力始终存疑!我们可以击败他们,获得胜利,这也是目前唯一的胜机!”瑟尔对自己的部下们解释道:“敌军在越过血岩岭后便已经兵分三路,矮人和精灵的合兵之后,补齐了所有的短板,我们并没有短时间拿下他们的实力。”
认为骑兵队步兵就一定会有碾压优势的人,那一定是军盲。事实上,在纪律性极强,兵种分配合理,不畏惧少数的牺牲,并且已经做好战斗列阵准备的精锐职业步兵面前,哪怕是武装到牙齿的铁皮罐头重骑兵,都会觉得无从下口。更不要说兽人狼骑兵,从本质上应该算是轻骑兵了——虽然他们的坐骑时常比骑手还能打,但这依然带不来更大的优势。
“至于奥克兰人……”暴风氏族的年轻可汗有点头疼。他虽然没有和奥克兰禁军战斗过,但自己的家族却有。二十年前,他还是个幼儿的时候,自己的祖父,当时赫赫有名的“维泽飙风”贝伦恩可汗,也率领着暴风氏族的主力狼骑,并且联合数个氏族,翻越纳摩亚山和铁岩峡谷,进入黑土丘陵。他们的目的很明确也很直接,试图一路直接杀入龙爪半岛,劫掠到足够氏族使用几年的粮草财富以及奴隶。
然而,应黑土丘陵和龙爪半岛列国的要求,奥克兰帝国第七军团的主力骑兵军团,15000名青色枪骑兵进入了战场。一场大战之后,数倍于对方兵力的狼骑兵,便如同黄油遇到了烧红的尖刀,一个照面便如同雪崩一般的分崩离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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