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多次的余颖,早就考察过这个小城的四周,因地制宜,开始攒自己的家底,而这些年,其实余颖早就偷偷的开始准备,所以很快就开始见效。
其实留在小城的人,也都是被认为才能不显的人,不过胜在老实,很听余颖的指挥,所以一个个小日子渐渐好转,过得很不错。
就这样,余颖的家底就不知不觉成为那些皇子、皇女中第一人,甚至手下有了自己的班底,因为他们知道这位最不得宠的公主很是了得,是文武双全。
在余颖强烈要求,组建自卫军,其实他们都有些怪,为什么这位公主会有这种想法?但是很快,他们就想起来,漠北异族有可能会到这边扫荡。
这些年过去,小城已经变成了一个中等城市,甚至人口大大的增加。
可以说在晋城,最令人敬仰的人就是这位晋城公主,这些年晋城一天天大变化,多是这位一直居住于晋城的公主之功。甚至现在整个晋城人效忠的是公主,而不是皇帝。
与此同时,在余颖细心照顾下,平安儿也健康地长大,比起小时候身体好了很多,基本上已经赶上正常人,连原本的不足之症也渐渐看不出来。
时间一点点过去,余颖一直待在晋城,没有去找过皇帝。不过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余颖还是给那位在不停征战的皇帝,送些年礼。
其余的时间除了照顾平安之后,余颖多用来训练她手下的自卫军。
甚至她还组织一个长风镖局,让手下的兵轮流出去护镖,以增加他们的实战经验,当然余颖可是看准的地方才让他们去,那种千方百计想要往军队里添人的地方,坚决不能去。
那种地方到了之后,她手下好不容易训练出来的兵,绝对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其实他们这些镖局的行动,倒是让他们充实了不少实战经验,以至于到了后来,在遇到一场针对晋城报复时,他们奋起反抗的时候,有了底气。
时间朝着前世晋城被烧的时刻,一点点走进。
“禀城主,据有探马回报,有一帮人朝着晋城来了。”有人赶紧回报,因为这段时间,公主殿下说应该有什么大事发生,让晋城的军民注意。
余颖听到这里,一抬手,“起,看样子我没有算错,他们就是奔着晋城来的。不过我们大家应该早有准备,那么就让他们有来的路,却没有回去的路。”
“这一次我亲自出马,给你们压阵。”余颖笑着说,“你们对自己一定有信心。”
其实在这几年,余颖收服了不少人才,而且是文武都有。
可见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虽然很多人才都投奔明主去了,但是还有大把的遗珠流落在民间,而余颖给了他们机会。
“胜,百胜!”那些军士整齐如一的举起长枪,这些闪亮的枪尖在阳光的照耀下,带出了丝丝杀气。
“狭路相逢勇者胜,所以我们现在就是要做勇者,出发。”余颖一挥手,让军队出发。
这些自卫军是她一手训练出来的,很有感情,不过这位公主出现在自卫军的时候,都是以男装示人,另外还取了一个化名叫薛英,自认为城主。
所以自卫军的人,都称呼她为城主。
“看消息,他们已经离这里不远,你可以做好准备,相信自己,一定能成。”余颖走在最后,对手下的将领何斌说。
这一次余颖把这一次初战的军权,都托付给何斌。
虽然余颖完全可以自己上阵,但是手下没人的话,绝对不成。
所以余颖只是看何斌做准备,但是余颖一句话没有说,因为她既然把这一次机会给了他,那么就看他怎么表现吧!
很快两军就在大路上相遇,一方原本就纯粹是练兵,而另一方是大败而退,甚至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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