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章 与狼为友(第2/3页)  参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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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山里过冬,虽然清苦却很是清净,可以安心练气,提高修为。

    打定主意,南风起身将山洞打扫干净,自附近砍柴码在洞口。又收集枯草,烤干之后充当床铺。这处山洞西面五里有一条小溪,可以自那里浆洗衣服,若是运气好,还能抓到鱼。

    那条被南风撵走的公狼并没有走远,一直自远处窥望,但它畏惧南风,也不敢太过靠近。

    大冬天的抢占了人家的住处,南风也感觉不好意思,见公狼不走,便蹲身冲它招手,试图诱它过来,但公狼戒心很重,并不靠近。

    在山里过活,食物是大问题,林中多有荆棘,也抓不到野兔山猪,不过南风可以夜视,山中多有禽鸟,大部分鸟类在晚上都是瞎子,南风可以跃上大树,轻松捕捉。

    狼在冬天捕食也很困难,见它肚子时常是瘪的,南风就扔死鸟给它,起初那狼不敢吃,都是等南风走远或者不在时再来衔走,后来慢慢熟了,南风扔鸟给它,它就过来吃掉。

    独居深山,多有孤寂,南风就有心驯它充当伙伴,扔食时越扔越近,一个月后就扔到洞口,那狼也敢来吃,晚上也不走远,就睡在洞口的柴垛下。

    又过了一月,山中到了最冷的时候,南风将公狼引进了山洞,他睡东边,狼睡西边,一开始狼还怕火,后来习惯了,也不怕了。

    不过狼终究不是狗,狼是有野性的,不似狗,天性就臣服于人,南风与它住在一起,时刻要打起精神,只要公狼有犯上迹象,立刻给予惩戒,也不真打,好不容易养到现在,打跑了就糟了。

    天冷了,鸟也少了,南风还能挖山药木薯,但狼是吃肉的,随着二人逐渐默契,南风便与公狼合作狩猎,他负责驱赶,公狼负责隐蔽突袭。

    捕到猎物,南风先吃,然后再给那公狼,这是为了让公狼知道谁是老大。

    有了公狼的陪伴,南风自山中的日子便不至于太过无聊,但他一直不曾为公狼起名,他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离开,不能带着它。

    南风是没给它起名,但公狼还是找到了属于它的名字,南风唤它都是“嘿”,于是它就认为自己叫嘿。

    这段时日南风从未懈怠修行,每日大部分时间都在盘膝打坐,万里之行始于足下,哪怕天赋不好也不能破罐子破摔,高玄修为虽然算不得什么,却也比洞神要厉害一些,旁的不说,至少力气大一些,跑的更快,跳的更高。

    苦修的同时,南风偶尔也会想起自己服食过的龙齿天蚕,他服食的天蚕应该是只公蚕,有脱胎换骨之效,但那天蚕只在重伤弥留之际才会起效,除非身边有王仲那种岐黄圣手,否则就算脱胎换骨,人也死了,没有任何意义。

    实则最稳妥的就是雌雄两只天蚕一起服食,重伤濒死之际便能在起死回生的同时脱胎换骨。但龙齿天蚕极为罕见,王仲夫妇捉到得那只倒是只母的,但他们不可能将天蚕送给他。

    眨眼又是一月,南风打算离开了,冬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到了春天蛇虫鼠蚁就会复苏,不宜继续留在山里了。

    南风没什么行李,要走也不需要收拾,但他一拖再拖,一直没有上路,公狼现在已经视他为同伴和首领,他若是走了,公狼会非常失落。

    二月的一天,南风动身了,公狼跟在后面送他,一只母狼自后面远远的吊着,那是公狼新近寻到的伴侣。

    “回去吧,找你老婆去。”南风冲公狼摆了摆手。

    公狼虽然不会说话,却很通人性,知道分别在即,走过来用头磨蹭南风的手。

    南风摸了摸公狼的头,又指了指远处的母狼,示意公狼过去找它。

    此前已经拖延了不短的时日,此番南风便没有多做停留,冲公狼道别,转身离去。等到南风走远,母狼跑过来与公狼会合。

    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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