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我,很好奇!(第1/3页)  关于我成为虚拟偶像队长的那档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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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二,难得的能有一天休息,夏瓷索性是坐在了一楼的沙发上,开始看电影。
    “夏瓷,喜剧的,爱情的,恐怖的跳过恐怖的,不准看恐怖的。”
    王亦冬和许琳也在楼下,两人打算陪着夏瓷一起看电影,而正在挑选电影的人,是王亦冬,明明身为队长,但却一点实权都没有,夏瓷对此嘛,可以接受的,反正冬姐那么可爱!
    反正只要可爱就好了哈!
    就听冬姐的!
    但王亦冬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挑选,她是为了许琳着想。
    看着人高马大的,还是个知性御姐的那种,但是许琳实则胆子很小,尤其是害怕鬼怪,而王亦冬作为副队长,早就把每个人喜欢什么,害怕什么给记熟了。
    之所以会记上,是会了赏罚分明哈。
    跳的好的,有奖励,训练不认真的,就要挨罚了。
    许琳就曾被冬姐给抓到房间里面,逼迫着看过猛鬼街,记得当天晚上许琳哭了三个多小时,赖在王亦冬的房间不肯走,最后没办法,还是梓梓陪睡,许琳才肯回自己房间。
    “看喜剧的吧?”
    “我都可以,我听你们的。”夏瓷翘着腿,懒洋洋的说道。
    休息时间看电影说是看,倒不如说是文化学习。
    算是在加深梗文化一类的?
    王亦冬最后在许琳的推荐下,选择了一部叫喜剧狂魔的片子,算是比较经典的一部喜剧片了,但夏瓷看了一会,注意力就开始分散了。
    尤其是在接了一通电话后,夏瓷的注意力就完全没放在大电视上了。
    “喂?叶姐,什么事呀?”
    打电话的人是叶子,夏瓷连忙接起来。
    这才刚开口,在夏瓷没注意到的地方,王亦冬的耳朵动了动,而许琳则是专心的看着屏幕,时不时的发出银铃般的清脆笑声。
    “歌?放心,是我的写的,我版权都注册好了呢。”
    夏瓷侧过身体,坐直,然后一前一后的晃悠着,“叶姐你说到点子上了,这首歌我不打算录出来,你也发现啦?”
    “是啊是啊,凭我现在的能力,完全唱不好这首歌呢,我自己也知道的。”
    电话那边,叶子听了,连忙笑着的对着王雪比了个一k,然后又握着手机说道:“那夏瓷你对这首歌有什么打算?那么好的一首歌不发出来,很浪费呢。”
    “不会的叶姐,我进步很快,再给我些时间,以后我就能录出来了,现在如果录出来发了,那才浪费呢。”
    夏瓷认真说道。
    而她的身后,王亦冬的屁股是一点一点的挪了过来,离着许琳已经有两个身位了。
    而许琳这个笨蛋却还没发现,依旧笑吟吟的看着电视。
    “小夏瓷,我给你个建议怎么样?”
    叶子觉得时机已经到了,在夏瓷嗯嗯的同意后,叶子马上开口道:“小夏瓷,你有没有想过把这首歌交给别人唱?”
    夏瓷一愣,“交给别人?”
    “叶姐,你是让我把这歌卖出去的意思吗?”
    夏瓷有些不乐意。
    夏瓷现在不缺钱,她缺的是声望。
    而这首歌,要是卖出去的话钱可能会不少,但没声望有什么用呢?
    “不卖歌,作曲作词都是你,但唱的人是别人。”
    这样的话应该能接受?
    声望是认可,那写出这首歌的自己,应该会被认可的吧?
    所以只要作曲作词上有着自己的名字的话,那夏瓷倒是不担心了。
    她本来以为叶子说的让给别人,是直接把作曲,作词,所有都卖给那个歌手。
    这样的话一次性能卖出很多钱,但后续歌曲的分成也好,以此其它渠道产生的利益,都和夏瓷无关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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