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首尔市中心附近区域的一条街道,街道一旁是成排的建筑,建筑都有些陈旧,不过样式并不过时。街道另一旁则是一片浓郁的树林,在夜幕之下显得有些暗沉,然而在月光和星光的渗透下,又给人一种安谧的感觉
成排的建筑前,还开着一排夜宵摊,有几家夜宵摊甚至延伸到前面的街道上,夜宵的种类繁多,足够客人们根据个人和一时的喜好选择了。
其中有各式各样的烤串,有米肠,有紫菜卷,有辣白菜包猪肉,有泡菜饼,有辣炒年糕,有烤红薯,有油炸饺子,有韩式拌饭,甚至还有一家夜宵店贩卖调料炸鸡和汉堡。
这条街道,便是附近一片区域里比较著名的夜宵街。
此时,一辆黑色林肯
轿车和一辆银色路虎揽胜,一起开到了这条街道,但是为不引起不必要的关注,两辆车开进这条街道后,直接开进了树林中开辟出的一块停车场停放了。
张承源从他的座驾黑色林肯轿车里走出。
金竟成则带着孙丹菲从银色路虎揽胜里走出。
另外,张承源和金竟成身边都各自跟着一个保镖,加在一起就是两个保镖,巧合的是,两人的保镖眼下都穿着便衣,如果不发动的话,就不是很显眼。
当即,金竟成带着孙丹菲,跟着张承源一起,走出了停车场,直接走进了街道对面的一家夜宵摊,两个便衣保镖则守望在了夜宵摊的外面,进行暗中保护。
显然,张承源是特意冲着这家夜宵摊来的。
张承源之前所谓的一个地方,原来就是指这样一家夜宵摊。
而为了到这里来,还特意走了几十分钟的车程。
金竟成之前的感觉错了,张承源所谓的一个地方,非但不特别,且再寻常不过,因为这家夜宵摊实在是很普通,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
然而,张承源这样的人物,特意赶了几十分钟的车程,到这样一家普通的夜宵摊喝酒吃夜宵,这件事本身倒是比较特别了。
走进夜宵摊时,张承源看出了金竟成神色中的诧异,微笑着说:“我其实不喜欢那种太奢华的饭店,去那种地方通常都是为了生意应酬,而当我一个人想要喝酒的时候,往往更喜欢来这样的地方,嗯,我经常一个人到这家夜宵摊来吃,口味很好,老板为人也很老实。”
金竟成点头,但不代表他的想法跟张承源一样,可能是两人各自的经历和思想有差异,在金竟成看来,大饭店有大饭店的优点,小夜宵摊也有小夜宵摊的好处,如果他现在说自己也更喜欢小夜宵摊而不喜欢大饭店,那就有些装模作样了。
但金竟成能理解张承源的这种特别的癖好,因为他知道,往往越是身处高位权势在握的人,越是需要几个能让自己静下心来独自思考的特别的地方。
这家普通的小夜宵摊,就是张承源所喜欢的这么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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