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都说好的一道菜。”
邵明俊也疯狂的咽着口水:“是嘞,当初明太祖他打了败仗,
也跟咱们似的一路逃,没有吃食,饥渴难耐,路上遇到了一个老叫花,
由此才品尝到了叫花鸡,从此以后明太祖他打仗顺风顺水,当了皇帝,就改名叫做富贵鸡了。”
郑路没怎么读过书,只晓得疯狂咽口水,恨不得把野鸡挖出来,先咬两口解解饿。
至于一只鸡的做法典故,大多都是吃饱喝足的闲谈。
可现在三个饿肚子的,不得不在开席前说些什么,免得总想自己好饿的这种事。
等苏若楠带着人回到路边,发现人没了。
“三当家的,你该不会是看差了吧,根本就没有人!”
鬼神之说,土匪们还是挺相信的,毕竟死的人多了,也容易遇到鬼。
“三当家的大眼睛,能看错了,你瞧那还有压痕的。”
其中一个土匪道:“兴许他们是进林子找吃食去了。”
“走。”
苏若楠挥手,便有土匪进去开路寻找。
自是有当过猎人的,追寻野兽的踪迹很是拿手。
“嘶,烫烫烫。”秦祚明咬着野鸡腿哈哈大笑。
邵明俊烫的眼泪都下来了,也不松口,肚子终于不那么难受了。
“秦二哥,这鸡肉也太香了!”
“好吃,好吃。”
小旗官郑路把鸡翅膀的骨头都给咬碎了。
秦祚明瞧着那一堆内脏,心想可以用鸡肠子去钓小溪里钓些螃蟹,弄些小鱼来吃。
就在这个时候,当过猎人的土匪止住脚步,慢慢的蹲下来,向苏若楠指了指远处传来香气的方向。
“三当家的,他们搞到吃的了,像是野鸡的味道。”
苏若楠抱着佩剑,颇为诧异,这下子有点难办,不是一口吃食就能拐走的了:“散开,围过去。”
“是。”
不少汉子便四散开来,把他们三个人围在一个包围圈里。
秦祚明等人连抢带夺的,吃完了一只两斤左右的野公鸡,只觉得肚子暖洋洋的。
他走到溪流把鸡肠子以及一些内脏放在水中用石头压好,顺便洗了洗手,洗洗脸和脖子。
等他站起身来,看见了一道人影。
翠绿的衣裳,扎着高马尾,明媚皓齿,柳叶弯弯,眼角还有一颗泪痣。
但她手里捏着佩剑,慢悠悠的走来。
秦祚明眉头一皱,咳嗽了一声:
“姑娘,我们往日无仇,近日无冤,你跟着我们哥三做什么,莫不是来抢我们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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