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一章 自由园(第1/4页)  新明崛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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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德元年四月初三,朝会后的第三天,一名没什么名气的工部给事中上疏,参劾刘瑾贪污受贿,结交外臣等十九条罪名。

    这个奏疏让人很意外,它的作者名叫杨瑄,平时是个不显山不显水的小人物,这辈子恐怕就要终老在这个职司上,一个小小的给事中怎么敢去撼动刘瑾这颗大树。

    根据厚黑政治学第一定律,小人物敢弹劾大领导,排除个人精神失常的因素之外,唯一的结论就是他的背后有人指使。

    这个人就是工部尚书徐贯,而这个套路也是大明党政的一般流程,其实说白了就是朝中的大佬本身不出面,派个下面的小角色把事情牵扯出来,然后大家在纷纷上书造成舆论风潮,给皇帝施加压力,如果一开始大佬就浮出水面,那牵扯太多,个头太大,往往不好收场。

    可是刘瑾又没挖徐贯他家祖坟,徐贯为什么要派人弹劾刘瑾呢?说到底还是考成法闹的。李栋曾在登基大典上就黄河水利的问题警告过徐贯,说如果今年在发生黄河决口的问题,就唯徐贯试问,老天爷什么时候下雨,什么时候发大水他徐贯可控制不了,估计到时候真发生了这样的天灾李栋怎么也不能用这件事情来难为徐贯,所以徐贯只要严抓手下,让他们少贪墨一些,材料用得好一些,把大坝修得结实一些即可。

    可是当时的情形和现在又有了变化,现在所有官员都要以事问责,出了事人家李栋可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只要黄河泛滥,他徐贯的官恐怕就当到头了,而且以李栋对他的看法,到时候能不能保住命都是两说,

    所以这考成法一出炉,他立刻让手下策动对刘瑾的攻讦,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把水搅浑,把负责监察百官的刘瑾弄腥弄臭,既然刘瑾自己都不干净,他还有什么权利来考成百官。

    徐贯想得很好,可坏就坏在那个奏疏上,也不知道是徐贯事先没交代清楚,还是杨瑄这个人太嫉恶如仇,在奏章里, 杨瑄除了给刘瑾罗织了十九条罪名之外,还额外送给刘瑾一个十分响亮的外号——奸人。

    无论是奸人还是贱人,都不会有人喜欢这样的外号,刘瑾就非常的不喜欢,刘瑾对这件事情的处理也是十分的干净利落——廷杖,用心打的廷杖!

    杨瑄没有蒋钦命好,自然不会得到李响的特别关照,所以锦衣卫的行刑狱吏只好照章办事,杨瑄当场气绝身亡。

    按照上次午门跪谏的经验,这个时候大家基本上应该偃旗息鼓了,此事到此为止,可事情却有了变化,事实证明老奸巨猾的徐贯安排杨瑄去打头炮是有道理的,因为杨瑄在朝堂上还有几个很有分量的同乡同年。

    同年的意思是这些人是同一批参加科举、并被同一个官员选中的,这就好比后世的同学关系一样,上学的时候感情最为纯真,彼此都是真心交往,所以到了毕业之后,只要同学有难一般都是八方来援。大明官场上就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同年之间互相为奥援,彼此扶助,一人发达之后照拂其他同年,他们以一个同盟体的形式存在。更何况那几个人还是杨瑄的同乡,所以那些人对此事绝不可能缄默不言。

    别人或许怕刘瑾,怕刘瑾那要命的廷杖,可是那些人不怕,因为他们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他们是言官,明朝有祖制,不以言罪杀言官!他们就是骂刘瑾是个女的,刘瑾也只能受着!上书的官员包括监察院御史薄彦征、南京道给事中戴铣等二十多人,他们几乎把刘瑾说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千古第一混蛋,一定要朝廷把刘瑾枭首视众以正视听!

    可问题在于刘瑾先生虽然读书不多,水平也不高,处理不好国家大事,时不时还搞点贪污受贿,把朝政搞得乌烟瘴气,可是他在整人方面还是有些独到的创意的。

    明代有一种刑罚叫枷刑,和什么扒人皮,廷杖之类的比起来,这玩艺儿也就算是个口头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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