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怎样,辰狼,要不要参加?”
“我这副模样怎么去参加?再说我杀了那么多的人,别人不可能像师父一样原谅我……”狼人惨笑,声音说不出的孤寂苍凉,“我想先在山中待一些日子,再做打算。”
“这样也好,野兽们比人总要可爱得多。至少它们在吃你之前会先让你知道!”独孤败继续在树枝上晃dàng,打秋千一般。
一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远方的山道上,由于相隔甚远看起来就像爬动的蚂蚁一般细小。
狼人已认出了来客,道:“师父,看来有人来找你呢。我先走了!”
“师父过两天再来看你!”
独孤败目送狼人消逝在山林深处。
山道上的来客近了,整冠束发,是段飞。
独孤败倒挂的地方实在是很显眼,所以段飞很快地找到树下,似自语道:“挂树上的是大白薯么?很好吃的样子。”
独孤败继续dàng秋千,“你有见过长在树上的白薯么?”
“人家新娘子都快到了,你却脱个精光在这里dàng秋千……不过这确实像是你的作风。”
“阿飞,帮我一个忙,不然我今天怕是成不了亲了。”
“二哥的忙我一定帮,何事?”
“也没什么特别的事,只是借用你身上一些东西……”
……
段飞很快就后悔了,哭笑不得。
他赤luǒ着只穿着草裙倒挂在树上dàng着秋千,瞪着眼,目送独孤败穿着他的衣服扬长而去。
第四十一章 婚礼之变
婚姻大事,独孤败向来是不怎么认真的。
不存在什么喜不喜欢,他似乎十分的无所谓。
在佛的眼中,所有的红颜不过是一副白骨;在独孤败眼中,所有的白骨也都是红颜。
应该说,只要不是太难看的女孩子,他都十分喜欢的。
并且是无差别的喜欢。
混蛋丝毫不会以自己的此种想法为羞耻,百炼成钢,千锤百炼的混蛋,第一着,就要不知羞耻。
无耻之耻,无耻矣!
但他这样一个无耻的混蛋却偏偏时常会做出一些惊人的事情来,比如说,迎接新娘抱下花轿之后,站在喜堂中央,朗声对众人宣布:“各位尽兴,小子我少陪了,春宵一刻毕竟是值千金的!”
一语掷出,犹如巨石激起千层浪。
乐师们忽地停止了奏乐,撒花的少女们也停止了动作,观礼的人们也停止了大声祝福与低声细语。
久闻独孤败放浪跳脱,却不曾料到区区婚礼几乎也只当作儿戏一般,堂还未拜,礼还未成,他却要着急着洞房了!
“咳、咳!”
一身大红喜袍的萧院长咳嗽了数声,想要缓解一下冷场的氛围。
独孤败见众人如此反应,也不以为意,道:“独孤败成亲,岂能跟凡夫俗子一般讲究这许多繁文缛节?天地为证,我独孤败生生世世对思思不离不弃,那也就不必做许多过场了!”他瞟了瞟萧凡,笑了笑,“另有一事,萧院长自今日起就是我夫妻俩的干爹了,今日双喜临门,各位朋友不必多叙那恭贺之辞,独孤败心领众位之情!诸位自当尽兴,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大家同乐……乐师,继续奏乐!”
于是锣鼓之声又起,嘈杂人声又响,萧凡忙着跟众人应酬,他这老丈人老干爹可是忙坏了一时。
恭贺之言不必多叙,倒也其乐融融。
独孤败几乎是赶开喜娘丫鬟,就横抱起柳思思,大步而走,要进洞房了。
就在这时,一声与喜庆场面极不和谐的话音传来:“独孤败做事果然是出人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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