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零四章.君子之争(第1/3页)  枭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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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官司还能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利益,以追求结果来说,当然是为了赢。

    虽然我心中本意另有想法,但我依旧面不改色说道,“打这个官司自然是想要把山哥救出来。”

    “那就对了。”刘蕴成笑着说道,“你们是想救出犯了事儿的人,而我收获的是很高的报酬,这就是我接下这个案子的原因。”

    “不考虑委托人究竟是什么人吗?即便对方可能真不是好人。”

    “张嵩山的信息资料我有看过,确实不是一个好公民。如此才更适合我接手这个案子。”

    我疑惑道,“为什么?”

    “这样才更能挑战到法律的底线,证明我说的是对的。”刘蕴成看着我说,“法律这种东西,到处都是突破口。不论是从立法还是执法。”

    我对视他的双眼,在他眼中居然莫名的感受到一丝决然,很奇怪。

    骤然,我想起来之前所看过刘蕴成接手的案子,除了最开始的几份案子只涉及民法不涉及刑法之外,后面的许多案子,他接手的都是刑事案。

    而且,他都是作为反方律师,并且真的为原本作恶的被告方争取到了最大程度的宽容处理。

    换句话说,那些官司他都是赢了。

    虽然在法律层面,有几个被告方被枪毙几百次都少。但刘蕴成接手的被告方没有被判处死刑不说,还有几个是当庭无罪释放的。

    不过他的才能毋庸置疑,但他究竟是怎么想的?纯粹是一个为了钱而什么都不在乎的律师吗?可从坦克哥给我的信息,他是很果断的拒绝了那所国外的著名法学大学,不应该只是为了钱吧?

    我忽然对刘蕴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刘律师,我记得一位灯塔国叫哈罗德·j·伯尔曼的人在一所大学神学院做过演讲,他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作为律师,这个行业的人,难道不是以法律作为终生最崇高的信仰么?”

    刘蕴成的表现让我感到意外,他眼睛越发明亮,给我一种似乎终于找到可以说话的人的感觉。

    他聚精会神说道,“东西方在法律观念和制度上本就存在很大差异,这与文化有关,也与历史底蕴有关。以先秦诸子百家法家为首,法家处理人的问题,与西方管理人的观念是不一样的。西方的法律偏向神权,与上帝离不开,而国内的法律,本质上都是人际关系的处理。我们最初的根本是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而西方最初是教廷神权凌驾法律之上的。”

    很有功底。

    刘蕴成的这番话让我不得不认真对待高看他几眼。他没有直面回答我是或者否,而是以东西方法律的差异来告诉我,那位灯塔国的伯尔曼所言,并不适合我们国家。

    在我认识交往的诸多人里,我的朋友圈中除了当初一面之缘的那位妙春楼李老板,只有刘蕴成给我新奇眼前一亮的感觉。

    我以为只有我自己在某些方面是最愚昧的,但不是这样,刘蕴成他也是个很有传统底蕴的人。

    算不上争魁,但我骨子里那丝独属于传统文人的血液仿佛在加速了。

    “这点我不认同。”我用汤匙搅拌咖啡缓缓说道,“生活时代不同,很多事物的理解不能以我们所处的时代来理解他们那时候的环境。宗教神学不论东西方都存在,不论古时还是现在即便是未来也不会轻易消失,因为人们是需要有精神寄托的。而古时的环境,让人们更加容易相信宗教,相对于我们国家,西方的人们对于宗教是远比我们更狂热和忠诚的,这与那时候的东西方大环境制度也有关系。可以承认有时候人更忠实宗教胜过法律,但你不能说神权一定是凌驾在法律上的。”

    刘蕴成静静的听着,并不打断,而通过他的神情,很容易能感觉到他是在思考。

    我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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