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一个字,韩林观察到这女人确实有两下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更是与他不相上下。韩林的字中更多的是故事,沧澜山逃跑开始,他经历过太多。也很难不在写的字中掺杂进去。
王墨兰写的字看上去很委婉,很艳。可却反而比韩林更加锋芒毕露,有人说通过一个人的字可以看出此人的本心,这句话着实不假。正如王墨兰一路高攀一样,那字同样露骨,有一种铁锈的味道。
在王府某个隐秘的角落,王景天端坐于桌前,桌上摆放笔墨纸砚,却并未动笔。直到老管家小心翼翼,像是呵护婴儿般的端来一碗热汤,王景天终于双目散发出光彩,将那热汤一口气喝干了。这才执笔去写。
这种神奇的汤,王墨兰的肚子里也有一些。
“你看如何?”
韩林低头看字,沉默不语。确实与他写的很不一样,字里行间有一种十分难以言明的东西。那种东西有些复杂,这或许就是两者的差距。正因为缺少了这些东西,所以他的字才没人肯买。
“这字……”韩林迟疑了,终于肯开口。那字初看很惊艳,但细细品味却让人心神摇曳。有一种对美好事物无限的向往,看着那字,甚至有种为了它而奋不顾身的冲动。这种感觉来的好没道理。
“意境。”王墨兰说。
“你的字很漂亮,漂亮的让人难以直视。然而须知这上层人士,哪怕是路边的行人,也终究不是凡人。表面上的字体有多好,写的有多少故事,终究还是凡物。既然是凡物,在这不属于凡间的地方自然便不值钱。你的字之所以没人肯买,是因为它没有意境。”
韩林缓缓点头,似乎明白了些什么。认真的等待王墨兰的下一步指点。
王墨兰重新捋了捋耳边的青丝,似乎很喜欢用这种动作来表现自己的情绪。同一种动作可以表现出窘迫,尴尬,愤怒。甚至是骄傲。因为先前那个指责她,看不起她的人在等她指点,所以很骄傲。
“当年我身穿小花袄第一次进入王府时,我从未有想过这世界上会有如此富饶如此美丽的地方。以至于这些本不属于我的东西让我心生怨恨,恨自己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过如此奢华的生活。为什么我的前半生会那样贫穷。我知道我很美,所以我不该贫穷。我被眼前的一切深深的震撼到了,而后大病一场。”
王墨兰回忆往事,自嘲的笑道:“还是那句话,我曾经也是一个好女人。一个有风骨有傲气有气节的女人,只是很多时候内心的满足并不能持续长久。在现实面前我才终于知道,原来梦想与尊严是那样脆弱不堪。所以大病初愈我便像换了个人一样,我立志要做一个上流人士!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也要挤进去!”
韩林默然,这种女人多的是,明面上有,将来即将成为的苗子也有。
“意境来的很突然,也很无法捉摸。一场巨大的变革会让人拥有意境,第一眼见到王府的震撼始终在我心里,从来都忘不掉。一直到今天,那一幕仍旧深深的在烫着我的心。也正是因为这惊鸿一瞥,让我拥有了属于我自己的意境。让我写的字传了神,有了灵魂。当别人看到我的字后,也总会有如当初我第一眼初见王府时的惊艳与不知所措。”
韩林很赞同王墨兰说的话,没错,那种见到她的字就有种对美好无限的向往,有种不顾一切的冲动原来是这个道理。通过字,王墨兰将看字的人,带回到当初身穿小花袄,惊慌失措的看着王府时的场景。那一幕似乎重演,在自己的身上重演。
这种意境太过可贵,所谓的名流如王景天,很少会有东西再触动他们的内心。金钱不能,权利不能,美食不能,美色也同样不能。但王墨兰的字能!谁没有看到美好事物内心燃烧的瞬间。那比所有的毒药都更让人无法抗拒。所以王景天选择了王墨兰,而她的字,在名流间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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