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的防区,在他的防区里出了事,这个责任怎么算最终都会算到他的头上,何况他们还有过节在先。他是宁是勤的红人,是宁德胜的女婿,是卫府的二号人物,是新军的创始人,若是李默死在了他的防区,他就把上述任务都得罪了,开罪了这么多人,他以后的日子能好的了吗?
所以岳东峰一咬牙,连下两道命令,定远营直属马军立即出发,赶赴顾良川救援;水军立即出发派船把李默接到河东岸。
命令下过,他仍然不放心,想了想,决定亲自去迎一迎。
“爹,你疯了,去接他。”
长子岳宪忠话没说完,脸上就挨了一巴掌——这孩子怎么说话呢,老子疯了,你有什么好处?
岳宪忠捂着腮帮子走了,怪自己嘴贱,打了活该。
“爹,你疯了,你怎么去接他。”
岳东峰扬手又要扇,却把手又收了回来——来的是他最钟爱的小女儿岳琳琳。
“你怎么来了?”
“我为什么不能来,我是您的卫士。”
“知道自己的身份,就更应该懂规矩,出去。”
“我不,凭什么,那厮逞能冒进,被梅林酋长围住,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咱们出兵就出兵,但未必要那么快,您说呢。”
“胡言乱语,回去。”
岳东峰虽然厉声训斥了自己的女儿,心里却挺高兴,自己的几个儿子都不成器,唯独这个女儿有点小机灵。
你李默逞能冒进,被敌人围住,我尽力发兵取救你,可是人力毕竟不能胜天,你说这万一,那应该不管我的事了吧。
当然干这事演技得过硬,岳东峰摸了摸自己的屁股,把牙一咬:老子演技就很好嘛。
雄县驻军很快就出发了,却遭遇各种不顺,行船偏遇当头风,骑兵到了河边却过不去河,至于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
李默已经坚守到第三天的时候,军务司徐文胜报告说弹药尽够支持一日。
这几天里,他们跟突厥人展开了激烈的拉锯战,像扯大锯一样把两座土山都染红了。
两支军队都打的精疲力竭,但现在李默的麻烦更大,弹药不足,这很致命,没有了火枪,单凭手上功夫,估计他们弄不过那些刀法纯熟的马上盗贼。
李默道声知道了,就打发了徐文胜。
为了稳定军心,李默拿起自制的鱼竿悠闲地去河边钓鱼去了。
他望了眼河对岸援军营寨里袅袅的炊烟,和中间白茫茫的河水。
忽然收起鱼竿,下令立即召集主要军官开会。
这日黄昏时分,岳东峰到了顾良川的对岸,河对岸的营寨里已经断了炊烟。粮食虽然不足,但有死马的肉可以吃,只是没柴火却是个大问题。李默把能烧的都烧了,接下来只好烧帐篷煮马肉了,听起来很惨。
然而虽然断了炊,但瞧这营盘还是十分整齐,岳东峰叹了口气,老天爷不灭李默,他有什么办法,他已经尽力了。
一行人进了骑兵队,眼见士卒们正忙着钓鱼搞烧烤,顿时火冒三丈,但骑兵队也有委屈,这顾良川可是一条汹涌澎湃的大河啊,水深,流速又急,没有船怎么渡河?
岳东峰就责问水军在哪。
岳宪忠道:“被风浪阻止了,大约明天清早才能到。”
水军名义上归属雄县镇守使节制,实际是独立成军,大营在河南岸,调动方面是有些问题,当然岳东峰也知道真正的问题出在哪里。
“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明日辰时前必须渡河,否则提头来见。”
见老爷子发怒,岳宪忠和骑兵队首领不敢怠慢,连夜给等候在二十里外的水军送信,要他们明日破晓前务必到了三江口,接应骑兵渡河。
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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