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魁的姿态和心态,去见对她翘首以盼的裙下之臣。
她美丽,她端庄,她雍容,她目不斜视。
路过天字一号房门口的时候,她微微地顿了一下。林鸢失踪前带走了钥匙,安全起见门锁已经换了新,门里的东西也早就不再是她熟悉的样子。这间房子里,从此会住很多人,皆如流水一般来了又去,再也不会像那人一般,给她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记。天字一号自此,便与其它任何地方都无异了。
或许,我还要很久才能不随时在意着你存在过的痕迹;或许,我此生都不能遗忘与你相处过的回忆。林鸢,你我曾相许百年好合平安喜乐;如今,我仍愿祝你一生顺遂无忧。但是,从此以后,我也愿你再与我无相关。我只想为自己而活着。
再见了,我的林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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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旻几乎认不出留莺来了。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哭的满脸通红,肿胀的眼睛里藏不住的恐惧和屈辱,却仍执拗地要他买下她“廉价”的初夜。
他那也是第一次逛青楼。无非是被崔平那个女人管东管西地置了气,就偷溜出来散心,刚好走到粱梦阁门口,一时气不过就走了进去。刚一走进去,就跟一个温香软玉撞了个满怀。低头,一张红艳艳的小哭包的脸,一夜纵情过后才后知后觉,那一眼已然过了万年。
他原就是喜欢这样的女子的。香软娇小的身躯,羞怯动人的神情,琴诗风流的才华,以及柔中带刚的脾性,完完全全激起了他的守护之欲与怜爱之心。与家里的那位完全不同:丰厚的肉体,犀利的形色,铁血的手腕,跟只手遮天的野心。她把他栓的牢牢的,让他做这个,不许他做那个,连想法和情绪都妄图控制。没有人敢在她眼皮地下张罗着给他“纳妾”,就连她一无所出的那几年都没有。她本人肯定也在庆幸吧,庆幸自己终于生出了个男孩。而他作丈夫的,又“恰好”体弱多病,自此再也没有什么理由能阻碍她的欲望了。替他拿主意,替他做主,在她面前,他几乎权威扫地。
所以,爱上留莺,是那样的自然而然。他愿意冒着被那人发现的危险,或装病,或等那人生病,或是等他们的儿子生病的时候,偷跑到这里来见她,为她一掷千金。
他清楚,有那人在,留莺永远不可能属于他,但他的心是可以属于她的呀——她得到了他最深沉的爱!
当他知道她竟然附属于别的男人的时候,他开始嫉妒——呵,他身世显赫至此,何曾嫉妒过什么人呢……
“……公子?”
留莺叫他回神。
“嗯?哦……”
“这曲羯鼓,是首老曲子。虽然有些时日没练了,好在还算顺手。”留莺的笑不可方物,却始终未达眼底,显得冰冰凉凉,“我之前欠您的,您还记得么?”
“我……当然记得。”
……她到底有多爱那个林鸢?原本柔柔糯糯的小姑娘,何曾几时竟变成了美艳不可攀的高岭之花?
桑旻听到自己的心口上,划破了个口,伤口处鲜血汩汩而流。
不过,这都没关系。林鸢走了,她就仍是属于他的,他有的是时间可以让她慢慢的变回他喜欢的模样……
留莺也温婉地笑着,回看着眼前的那人。
管它什么林公子黎公子,从今以后我的心里只要有“我”一人足以。再不为谁牵挂,只要精彩和洒脱。
门外悄悄站着若有所思的秦音音,将雅间内的谈话听在耳中。
而隔壁,则隐着愈发冷峻沉默的贴身侍卫许湾,把旁边门里门外三人的所作所为一一纳入眼底。
看似冷静或言笑的众人,底下却各怀心思,但他们又不约而同地选择把心思隐去,以面具示人。
究竟孰喜孰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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