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
罗尘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李元吉也在认真的考虑着。
债券在后世一般分为三种,政府,金融机构,企业。
同理,政府发行的被称之为国债,利率稍微低一些,但比银行的利息高,比另外两个的利息低,虽然各方面不如其他两个,但国债的销售速度却是最快的,因为背后借款人是政府,还款能力无需担忧,最为稳定。
另外两个虽然收益高,但是风险也同样高,虽然后世的债券被控制的极其严格,很少出现亏空的现象,但除了国债以外,并不代表不存在。
而且稍稍有点头脑的人,其实是不愿意购买国债的,几年的时间,给的那点利息够不够贬值的差价都是另一回事。
与其有钱买国债,大多数人更愿意买套房子等着升值,回报率绝对比国债更靠谱。
但是现在是大唐,买房子升值虽然也靠谱,但是能买的地方太少,卖的人也不多,还没到全民炒房的时候。
企业发行债券,如果商业集团成功了,后面必定会有一大堆的尾随者跟随,而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严格的准入限制以及律法的约束,债券必然会迅速的失去信誉,甚至带来更恶略的后果。
但是发行债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的确是很有帮助的。
他们所需要的贷款数额巨大,钱庄在这个时候是很难贷给他们的,而且债券的利率实际上比贷款少了不少,拒绝是肯定不能拒绝的,而且朝廷将来也是要发行债券的,这是一种良好的信誉问题。
“发行债券可以,但是必须要满足所有的条件才可以。”想了许久,李元吉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不过限制条件却必须要提高,避免什么杂七杂八的人都想着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没有严格的限制与审核,只会将事情搞的越来越乱。
“若想发行债券,必须得到所在县县令、县丞、主薄三者之一出面担保,所在州刺史、别驾、长史三者之一出面担保,两者皆具,呈发展省审核,尔后移交户部审核,之后朕亲自审视,三次皆过,交由钱庄进行发行。”
李元吉并没有说其他的后果,比如债券形成了死账该怎么办?
而担保人全部都是官员,他们是没有偿还能力的。
不过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偿还能力,所以李元吉才这么搞。
你身为一州,一县之首,连自己治下的企业都搞不明白就稀里糊涂的签字担保了,出了问题,难道不该处罚你吗?
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发行债券的企业出现了问题,签字的两个人是肯定要倒霉的,罢官是避免不了的,更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入狱。
而这个时候,各州县在担保之前,必然会认真审视,没人想因为这个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事情而被拖下水。
这无疑增加了发行债券的难度,但也不能只有处罚而没有奖赏,不然的话,官员们肯定会直接拒绝担保,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简单的道理啊。
“具体的事情朕会让户部和发展省拿出个章程来,到时候你根据章程规定去决定发行多少债券。”
……
从李元吉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以后,罗尘的心总算是静了下来。
不管怎样,至少钱的问题算是初步解决了,虽然晚了一些,但如果能成功发行债券的话,还是能补回来的。
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此次债券的发行量,这才是最关键的。
当然了,州县长官的担保,也需要自己去操心。
于是乎,罗尘开始一家家的跑,先是找到了雍州刺史李道宗商议,李道宗在听了以后便点了点头,直接答应了下来,然后是雍州别驾,长史,长安县令,县丞,主薄。
李元吉要求的是六个人中的两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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