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92章 不麻烦的要求(第2/4页)  幻想降临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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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景色,因此并没有任何的惊讶,只是在原地顿足了片刻之后,便循着记忆向家的方向走去。

    只不过,陈沐没有注意的是,在他离开的同时,街道旁边一名摆摊的小贩收回了目光,眼中闪过一道疑惑来:“奇怪兽哥刚才不是说已经把这小毛贼杀了么,怎么这家伙又大摇大摆的回来了?”

    小贩看着陈沐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准备回头见到兽哥的时候再问问,但是现在却懒得多管闲事。

    毕竟看那小贼肆无忌惮的架势,此事说不定有什么隐情,他可不愿意傻了吧唧的上去蹚浑水。

    而另外一边,陈沐顺着大道走过几条街之后,拐进了一条小道。入目的便是一片脏乱差的贫民区。李晨曦的家,就在这里。

    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有阶级。所以即使是在阴曹地府之中,也不例外。

    首先地府之中的管理层,主要就是那十殿阎王以及其下的七十五司,再往下就是十大阴帅、判官、孟婆等等,以及最低级也是数量最多罚恶刑鬼。

    而在十殿阎王之上的罗酆六天守宫神以及五方鬼帝等人,都是若太上皇一般地存在,轻易不露面也不管事,权利都在十殿阎王的手中。

    除去这些降临者不谈。剩余的阶级从高到低基本也都是按实力的强弱来排布的。

    地位最高的,就是那些融合了落宝的降临者,或者一些实力强悍的民间鬼怪之类的家伙了。

    其次,便是有一技之长,可以参与到城市的管理和各方面运作之中的普通人,算是良民。

    再然后,其它的人,都算是贫民。只能靠卖苦力或者干一些难以言说的活儿营生。

    李晨曦,就是一个贫民。

    其实本来以他的机灵和巧手,未尝不能在某位阴帅或者阴间官吏的手下讨到活儿干,成为良民。

    但是,李晨曦却不是孤身一人,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需要照顾。

    弟弟叫李晨光。今年二十三岁。十年之前的末日之灾时,才十三岁。虽然顽强的活了下来,但是却在一次事故之中,双腿残疾,只能终日卧床。

    妹妹叫李开妍,心灵手巧,今年才十九岁。也就是说在十年之前末日来临时,她只有九岁。

    李晨曦以少年之身,带着弟弟妹妹在这末日活了下来,可想而知他付出了多少辛酸血泪。在临死之前。他所执念的,还是自己的弟弟妹妹!

    陈沐的脚步停了下来。

    在他的面前,是一间茅草屋。

    草屋很小,依靠着旁边房子的夹角用破布和茅草搭建起来,勉强能遮风挡雨罢了。但是就是这简陋的茅草屋,却是这兄妹三人生活了十年的家!

    走到屋前的时候,以陈沐灵敏的嗅觉,已经嗅到空气中有一丝淡淡的血腥味。他掀开破布一般地门帘走进屋中,便看到在墙角的一堆茅草上。一个干瘦且皮肤有些苍白的青年躺在那里,但是双目圆睁,瞪着天空。脖子上有一道干净利落的利刃留下的划痕,尸体早已经冰冷。

    年轻人的身上盖着由几件衣服缝补之后组成的一大块破布。算是被子了,而在被子的上面,则是有一件正在缝补的衣裳这是由于李晨光双腿残疾之后,为了能帮上一点忙。特意向妹妹学了些缝缝补补的技巧,帮别人缝补衣服来赚些小钱,希望能够减少一些哥哥的压力。

    陈沐目光依旧无悲无喜。低头看了看地面。

    茅草屋里面,自然是没有地板的。因此便能够看到地上凌乱的脚印,以及屋子一角打翻的水盆,和地面两道由于拖拽而形成的划痕。

    尤其是那地面之上,一个明显是光脚掌形状的硕大脚印,格外显眼!

    陈沐闭上眼睛,脑海之中便自发的组合还原出当时的景象:

    破旧的茅草屋里,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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