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64 章(第1/4页)  朝阳与夜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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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我来吧,我是女孩子!”其实她也没什么经验,不过女生在这方面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天赋的。

    少fù接过米饼,三两口就解决掉了,看来她饿得非常厉害。肚子得到填充之后,少fù拍拍裙子上的尘土,把一头乱发稍微整理了一下,顿时显露出贵fù人应有的气质来。

    莫兰斯等到少fù吃饱了以后才问:“不知小姐应该怎样称呼。”

    “您叫我艾蒙德夫人就行了,家夫是巴德兰的炼金术士,可惜前一阵他因为反抗德雷斯勒而被杀害了,留下我和我这刚出生一个月的女儿!”少fù叹了一口气,流出几滴清泪。

    “那么艾蒙德夫人,为什么您会在这儿呢?您应该看到我们克伊尼亚军队吧,其实您可以跟着宰相大人一起回兵营去的,在那里您可以得到照顾。”

    “将军,您说的是那位宰相,是一位身躯高大、力量雄厚的将军吗?”少fù说,“我倒是看见他了,可是那时候我真的很怕军队,周围又混乱,我更怕我的孩子会受到伤害。家夫已经死了,我更加爱惜我的孩子,不希望她受到任何伤害。对了,我这孩子还没取名字呢,这位将军,您能不能帮我的孩子取一个名字呢?”

    “我?让我给小妹妹取名字?”听到少fù这么说,莫兰斯倒有点乐了,“我取名的水平可不怎么样啊。再说,小妹妹既然有一个月大,应该有名字了吧。”“还没呢,按照习俗,取名应该是在洗礼之后,但是自从巴德兰被德雷斯勒那伙人占据,负责洗礼、弥撒的僧侣们就都不再露面,所以我的孩子一直没法取名字。将军,小女子是将军您救的,就请您为孩子赐名吧,以后找机会我再给孩子做洗礼!”

    既然少fù再三要求,莫兰斯也只好勉为其难了。他想了想,忽然想到了菲丝艾蒙德,心中一阵酸楚。既然这户人家也是姓艾蒙德,不如给婴儿取名叫做菲丝吧,也算对已故的女侍表达自己的怀念。

    “菲丝艾蒙德,不知这个名字夫人您满意吗?”

    少fù欣喜地点着头。莫兰斯身后的女侍们也称赞着,是个好名字。大家的心里,想得和莫兰斯是一样的。

    后来这个叫做菲丝艾蒙德的小女孩,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时得到皇室的关照,只是美塞娅公主认为,一个人的成长还是要靠自己,过多的帮助反而不太好。所以,无论是少fù还是菲丝,一直都不知道,这个名字乃是克伊尼亚国王莫兰斯所起的。

    当天晚上莫兰斯让少fù坐着战马,跟随部队一起回到营地里。婴儿在那里得到僧侣所主持的洗礼,生活也暂时安顿下来。不过莫兰斯没能关心洗礼的过程,第二天一大早,他的部队又要有所行动了。

    莫兰斯做完调动,太阳已高高悬挂在头顶正中。中午了。

    在他的北边,巴德兰城的大火仍没有扑灭,城市周围的空气还是热腾腾的翻滚,不断把灼热的气息往外喷发。本来已经取得少许灭火成绩的格兰兹,眼睁睁看着大火把她的成绩又吞噬了回去,却只能命令部队撤退。这样的状况下,根本无法开展市民伤亡的统计,但初步估计,被烈火吞噬生命的百姓,应该达到一千五百多人。

    一笔血淋淋的帐!

    莫兰斯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把纵火的元凶德雷斯勒伯爵捉拿在案,然后判处绞刑!

    他的身旁,还站着女军师格兰兹胡里安和宰相华史缪lún。他们也都无语地望着远方的焚天之城。

    侦察骑兵送来新的报告。格兰兹和华史看了看,都不由得皱起眉头。然后报告呈送到莫兰斯眼前,国王看完,也气愤地哼了一声。

    原来梵特拉军的德雷斯勒伯爵,已经连夜赶到乌法尔的南方港都哈德lún,从那里乘船返回梵特拉,而整个战局全留给了黄金公爵。很显然德雷斯勒要让阿卡菲尔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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