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对孩子被拐卖的丑恶现象非常痛恨,思来想去注册了一个调查事务所,专职找人。
虽然他不承认是受某国动漫的影响,但这个想法确实有点异想天开,他所凭恃的不过是自己一点有些奇异的能力。
丁丁从上学开始就发现自己很会找,不管是爸妈藏的零食,还是被没收的小说,或者是和小伙伴藏猫猫,从来都是一找一个准。似乎他能感觉到自己想要找的东西在呼唤他。
后来大了,发现这可能真的是一种特别能力。生活中,找曾经见过一面的陌生人,找某个很有特色的小店,都没失手过。最辉煌的一次是一个同学因失恋出走,在遍寻不着,报警无果的情况下他出马了,两个小时后就把同学带了回来。
而在毕业聚餐的那天晚上,他喝醉了半夜爬起来,呆看着外面的月色,忽然就进入了一种很奇特难言的空灵状态。眼前骤然出现的五彩缤纷让他险些以为自己喝了假酒眼睛出问题了,静下来之后,他惊骇地发现睡着的同学,每个人的头上都悬浮着一个光团!光团中色彩流动,如同活物。
第二天,为了证明那个不是梦,他特意跑到了广场上。闭眼凝神,他感觉到一片黑暗的眼前,忽然出现了点点光芒,五彩斑斓,一个个光点还在移动。
真的有光团!不是梦!
丁丁睁开眼,广场上有不少人在走来走去,闭眼,点点光点在移动,睁眼,人在走动,两下一结合,原来每个人头上都有一个光点,随着人的移动而移动。
后来他又试验了一下,不管人在哪,房屋里或者地下室里,都不影响灵眼中的光点显示。一些特殊的自然物品比如玉坠也有小光点。
慢慢地他习惯了闭上眼睛,静心凝神之后眼前出现的光团轨迹,也发现看到光团,就知道下面有个人;根据轨迹能找到那个人的位置,比gps还好用。仿佛是一双有灵性的眼睛,能看到人的灵魂,他叫它灵眼。
在选择谋生手段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灵眼,这似乎可以作为一个强项,把寻人、调查之类为主业的侦探社撑起来。决定后便立即注册成立公司,他还很兴奋,到处发散小广告,在和城管躲藏捉拿一个月后,他发现根本没人相信他,依旧门前冷落车马稀。
回到空荡荡的办公室,丁丁点了一支烟,开始发呆。
“房租下个月要交了,钱包还剩两张红皮,账单还有三份没付,信用卡还款日是下周三。”
丁丁盘算了一下需要的支出,觉得有些头疼。
电视上不停地放着一些鸡毛蒜皮的民生新闻,谁被狗咬了,谁因为斗嘴捅了人一刀啊。丁丁呆呆地看着,忽然注意到一则新闻。
新闻报道了一个本地的小女孩丢失了,家人苦苦寻找痛不欲生,报警没找到,电视台和观众帮助寻找也没有结果,最终放弃了。
电视上经常会放一些寻亲的事情,但很少有遍寻不着的。如果把这个小女孩找到,那么自己的业务不就打开了么?
丁丁猛地跳起,对着空气就是一套组合拳,“喝!喝!哈!”
“……如果你们委托我,我会在一个星期之内把你女儿找回来。这是我的名片。”
这是一套农村很常见的平房,丁丁坐在院子里,对面是一对中年夫妻。
夫妻俩正是丢失女孩的父母,都是容颜憔悴,悲伤满面。
“你真的能找到?”女人带着一点希望接过了丁丁的名片。
“电视台和警察都找不到,你能找到?”男人一脸不信地看着丁丁那还算稚嫩的脸。
丁丁没说话,怕得罪了他,女人连忙解释道:“大兄弟,不是不相信你,是有过好多人帮我们找了,一直都没结果,我们慢慢也失去了希望,所以,你别见怪。”可是她的脸上分明也是写着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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