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施朋掂了掂手里的铁棍,也怕真把人打出毛病来,再赔医药费就太倒霉了,因此哪怕刚刚自己下手挺有分寸,此时也不敢再打,拽着小偷还在半空中乱蹬的腿,将他从挡雨布中解救出来。
这完完全全是谢施朋出于好心,可小偷被救出来不但没有半点感激求饶的意思,还在双脚落地瞬间连连后退,望着他的眼睛活像看到了什么洪水猛兽,一边退一边用双臂在身前到处挥舞,嘴里嚷嚷着:“别过来!别过来!”
堵车路段,车停得很密集,小偷没退两步,就撞到另一辆货车上,咚得一声极响,他人也干脆得两眼一翻,晕过去了。
虽然小偷可恶,他们做货车司机的恨他们恨得牙痒痒,但做人起码的善良也不可能让他们放任有人在眼前晕倒还能装作视而不见。
夜晚视线不好,有人躺在地上,离得远了司机根本看不见,如果一会前方拥堵畅通,他们离开,这小偷再醒不过来,大约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后方不知情的司机碾压过去。
一条人命,怎么也得救上一救。谢施朋觉得自己今天出门铁定没看黄历,认命地走到小偷身边,当然没那耐性好声好气蹲下叫人,直接两脚踹在对方腿上:“喂!醒醒!路上不能躺,赶紧起来滚蛋!”
小偷会晕倒,一半是磕的一半是吓的。刚刚他可是分明在货车里看到具血淋淋的男尸!头一回想要来点快钱,谁承想会看到这么副场景,小偷吓都吓死了,此时谢施朋的声音听在他耳朵里跟地狱来客没什么两样。
这位可是敢在车上拉着具尸体跑来跑去的主儿啊!自己真落他手里还能有好结果?他这会连晕都不敢晕了,一个鲤鱼打挺想坐起来,没料谢施朋离他太近,小偷突然的动作刚刚胳膊肘,是具男尸!
他双腿有些发软,幸好被人两名警察一左一右束缚住,才没瘫到地上。自己的车里,居然有个死人,谢施朋想想都觉得眼前发黑。
这人是谁,怎么死的,对他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尸体会出现在自己车上。
他肯定是没有杀人的,但苍白的解释会让警察相信吗?在他的印象里,打交道最多的只有交警,每每拦停他的车,都会不问青红皂白开张罚单。
所以也别怪他对警察没什么好印象,但凡天天跑车的,对警察的印象都算不上好。
他这是,被栽赃了吧?
此时只能苍白地解释:“我不认识他,这人不是我杀的,警察同志,你们要相信我啊!”
偏那小偷不但挨了他的打,还为了活命自己抽自己嘴巴无数下,新仇旧恨当然要全一股脑算在谢施朋身上。
因此当时他跑掉之后,不但第一时间打了报警电话,还自告奋勇带着警察来找谢施朋的车,不然这里上百辆货车,警察真的一辆辆找也得找几个小时。
现在一听谢施朋有开脱的意思,他立刻第一时间跳出来:“就是他干的!我就是从他的货厢里发现死人的!他还用铁棍抽我,你看我腿!”黑灯瞎火的,仅有的几个手电筒都用在法医那边了,鬼才能看清小偷身上伤得怎么样。
再说,人命关天的大案,又怎么能听报案人一面之辞,总得好好带人回去审审。
接警的是f市洛州县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人,其实这里虽然名义上归f市管,离x市阳安县还更近些,正好是交界的三不管地带,他们开车到这,至少得半个小时,不像阳安,过了桥也就十分钟,就到县城了。
法医已经看过尸体,死者身上伤口太多,胸腹部有几处利器伤伤及内脏,造成大量出血,如无意外,应该就是致死原因。另外尸体男性象征受伤过多,已经几乎失去功能,肿胀不堪,凶手下手挺狠,看着死者身上伤处,身为法医也觉得两腿之间有些隐隐作痛。
尸体身上衣着得体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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