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写《歌仙》,正遇到了瓶颈,辗转数日,不得其解。
她的心灵里,一时闪过了刘三姐杜鹃花一样的面容,一时闪过了刘四弟愁苦发黄的面孔,一时又化作了蜂群似嗡嗡嗡的可怕的众多的喊声“交租呵!”、“交租呵!”
一边又是赵大人正气凛然的面容。一边又是满目的疮痍,垂死的瘦得只有肋骨的人。
一面是明镜高悬,一面是血肉模糊。
赵大人、归县令,这些清官贪官的脸,都渐渐化作了同一片乌云,铺天盖地地压在了天地之间。
齐家兄弟、许家、章家,这些或大或小的地主的脸,都汇作了响彻天地的凶风。
林黛玉闭上美丽的眼睛,丢下笔。
她极力想维护心中最后一点对王朝的尊重,想挽留最后一点对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那个富丽堂皇的世界的认可,试图为养育自己长大的地租制度,做最后一点的自我辩解。
但一路走来,所有的,都在否定过去的那个世界。
万种难与人说的苦闷,都凝结在了心头。
季家的小姐,又来邀请她去花园里弹琴说诗,赏花荡秋千了。
“小姐们说,新进了一款胭脂,小指甲那样的一点点,就要价值几十两银子。还请林姑娘务必赏光。”
林黛玉没有回答,最后还是拒绝了。
她在满腔的烦闷中,不想看到她们涂抹着脂粉的脸,隐蔽地谈论着未来夫婿的家里,有多少个不老实的通房时的哀婉,也不想看到她们温柔的假面,和温柔的罚一个九岁小女孩时的理所当然。
哀婉和理所当然,汇聚于一身时,就比洪水猛兽都还要可怕。
她害怕。
尽管――她曾经也是这些人里稍微特殊点的一个。
而今唯一能稍解苦闷的,就是叔叔带来的那些西洋的“大逆不道”,“无父无君”的书籍。她慢慢翻开,又凝神再读。
读到拼尽性命高呼“人、人、人!”的牺牲者时,少女垂下了眼帘。
她想起了那天林若山的那些朋友们。
那天,她正坐在屋里想着心事,忽地有婆子来叫她:“林姑娘,林大爷叫您过去。”
林若山要向自己的侄女介绍几位好朋友。
林若山的几个朋友,都是行商的。他一向广交三教九流,对什么人,都没有多少偏见。
林家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因此,当林若山向她引见自己的这几位好朋友的时候,黛玉并没有感到惊奇。甚至觉得这些人风采都很出众,不像她印象里的商人。
直到引她来的婆子嘀咕“哪里有叫侄女随随便便去见外男的叔叔”,又用鄙夷的眼光扫视她。
她才迟钝地反应过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忘了那一套“男女大防”了。
直到林若山那些风度翩翩的朋友一一和她打过招呼,态度轻松随意,就像是对家里直系的男孩子那样的温和可亲。她才想到自己为什么会有点“多忘”:大约是不必用到这一套的地方待多了,不会用这一套的人见多了,她也就慢慢忘了这一套了。
不过,还是“多忘”要令她更舒服。
叔叔的朋友,也是不用这套的人,也令她心里更舒服了一些。
“怎么?你们的生意不好吗?”林若山问道。
一个留着长胡子,露出的眼睛却又圆又大,显得很年轻的人,答道:“怎么好?哼,怎么能好!一向是这样,一直是这样。都是强盗!”
另一个面色苍白,颇有点弱柳扶风的美男子,则叹道:“若山,你看今天,阿申就没来。他因为拒绝交地租,给一个来砸工厂的纨绔打伤了,在家里养伤。”
其中最年长的那一个,则是说:“唉,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