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就跟天使似的,我们所有人站在这山中间,与这里的环境,这里的人,都有点格格不入。
见惯了灯红酒绿的繁华城市,沈晨北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落后而破败的山村,不少人家里还是瓦房,只要极少数的是楼房,沈晨北看了我一眼,有点不可置信的问:“楼笙,你确定这是你老家?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是人待的吗?还有,你以前真住这破房子?”
沈晨北指了指我那残破的房子,院子里的草都长到一个人高了,瓦房都长了青苔,一面泥土墙也倒了,门不知道被谁撬开了,半挂在门框里,用残垣断壁来形容也不为过,确实住不得人。
我白了一眼沈晨北:“你要是觉得这不是人待的,你按着原路返回即可。”
我们一群陌生人进村,又开着越野车,早就引来了村里人的围观,杨欢是邻村的,她以前虽然常过来,可她离开了这里十年,早就变化的认不出来了,而我牵着丫丫,又挺着一个肚子,离开几年,也没什么人认出来,或者是认出来,也不敢确定,不敢上来确认。
这都中午了,我正想着找一家人看能不能住几天,一名六十左右的老人佝偻着背背着背篓从山上下来,看样子是从山里采药刚回来,虽然几年没回来,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背着背篓的老人,这正是村长。
我将丫丫交给沈晨北,朝村长走了过去:“刘大爷,你还认识我吗?我是楼笙。”
刘大爷瞅了我许久才想起来,有点激动:“你是小笙?真的是小笙?你终于回来了,这些年你都去哪里了。”
刘大爷打了一辈子光棍,是这村里当年唯一对我家有过恩惠的人,他无儿无女,拿我跟楼箫当自己的孩子对待,有时候家里没米了,都去他家里借。
“真的是我,这些年在外面做点事,这次回来看看,刘大爷,这些年你还好吗?”
“好好好。”刘大爷高兴的连说了三个好,上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眼我身后的沈晨北他们,脸上带着欣慰的笑:“这些都是你的朋友?从城里来的?对了,怎么没看见箫箫,她没有回来吗?”
楼箫回来了,只不过是以另一种形式,我没告诉刘大爷楼箫的事,只说:“楼箫最近没时间,工作忙呢,回来时她跟我说,等以后她有时间就回来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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