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么年轻英俊,真意外。”
“哦,”之璐愣愣地说,“你认识他?”
“你以为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我有时也会翻翻财经新闻的。叶仲锷是什么人啊,都不知道你这两三年的记者是怎么干下来的,”邓牧华感慨,“有钱有权,年轻,长得又不错,真是现实版的天之骄子。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如果没结婚的话,恐怕本省一半女性都想方设法地想要嫁给他。”
刚进杂志社的时候邓牧华让她填个人信息,她踟蹰再三还是填下“未婚”两个字,邓牧华在旁边看着,拍拍她,语气如此悲悯地说,想不到啊,怎么都没想到曾经大名鼎鼎的文学院院花也沦落到这个地步,跟我一样嫁不出去,可悲可叹啊。
本想说什么话,顿一顿,那句话在喉咙打个结,终于吞回去了。之璐勉强让自己露出满不在乎的微笑来,“哦,我觉得这个新闻稿写得不够精炼,用词不准。”
邓牧华连连摇头,“你以为你还是记者啊。”
之璐不觉怅然,的确不是了。不但做不了记者,连家都没了。电视里,一身深色西服的叶仲锷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他个子很高,肩膀宽挺,身材非常好,那身西装穿在他身上,妥帖极了。以前在穿衣服的问题上,他很喜欢征求她的意见,尤其是出席重要的聚会时一定要她拿主意,她就回答,你就按照以前的习惯穿吧,反正你什么衣服都能穿得好看。
其实他何用问她的意见?他非常注意仪表,对衣服的品位也比她高得多,她不少衣服都是他买的,他外出归来,大包小包都是给她买的东西。那些著名牌子的衣服,挂了满满一个橱柜,看上去还真是有点气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崭新的,布料和做工都是一流水准。衣服虽然好,可每件衣服她最多穿过一两次。她做记者,很多时候在外面奔走,也不可能穿那么昂贵的衣服。
之璐抬眸看了一眼电视。电视里的叶仲锷面带微笑,眉毛稍微上扬,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润低沉。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谁能想得到他刚刚离婚?
也不是不感慨的。两个月后她听见他的声音,居然是在电视里。他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是在民政局吧。他签完了字,把笔递给她;她没接,从包里拿出自己的笔,一笔一划地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力透纸背。眼角余光看到他握着笔的手在空中停了一会,片刻后才收回去,那个时候他说,之璐,如果你的脾气不改,以后会吃亏的。
她没勇气看他,只是笑了笑:恭喜你了。我们都从围城里出来了,是不是一件好事?
他没有回答,她也没有说话。两人不再看对方。
其实他们要离婚的消息传开后,她的父母,他的父母都气得直哆嗦。别的长辈,甚至之璐八十多岁眼睛半盲的奶奶都来劝她别再跟以前一样倔强下去,建议她低声下气地求求叶仲锷,两个人试着重新开始。认真算来,他们结婚才两年半,三年之痒都不到。这么匆忙地离了,岂不是叫人扼腕?女人不像男人,离婚后再嫁就困难了。
之璐自己也承认,她在学习工作上是倔,非常较真,但大事上她不糊涂;不是没想过求他,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办法都想过,不过男人的心都不在了,再求又有什么用?什么都没了,自尊不能再丢了。没了叶仲锷,她也能活下去,不过就是晚上担惊受怕一些,习惯了,也许就好了吧。
越想脑子越疼,在暖气太足的办公室昏昏沉沉地熬了一个下午,稿子还没有看完,她收拾了一下准备带回家看,刚刚站起来就接到鲁建中的电话,他言简意赅地说:“钟小姐,麻烦你来公安局一趟。”
杂志社在市中心,公安局却在另一个区,有一定距离,正常情况下花三十分钟能到。不巧的是,当天堵车情况严重,她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才赶到公安局,彼时天已然黑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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