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对巴黎不熟悉,很多住旅馆的,经常在半夜外出。
给了这些混混非常好的作案时间。
而因为是外地人,通常被抢了,也因为各种原因,或者没去报案,或者报了案,但只是做个记录,就走了。
其实,十天前,林安松刚入住这家旅馆的时候,就被这伙混混给盯住了,只不过林安松晚上都不怎么出门,这些混混一直没有找的机会。
黄种人,一直是他们最好的下手目标。
毕竟相比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的体形要小很多,更容易对付,而他们这些的观察中,黄种人的胆子也比较小,更愿意交钱,息事宁人,事后也不会去报警。
实在是他们最佳的作案目标。
“老大,那项链好漂亮。”其中一个混混一直用一双色眯眯的眼睛看着克丽丝,自然就看到了克丽丝胸口的那颗红宝石,眼中闪着贪婪的光芒。
“滚。”林安松吼了一声,虽然和克丽丝没什么关系,但是身边的女人被人用这种眼神看着,还是让林安松一阵不爽。
“喔,黄皮猴子还挺嚣张的。”
“克丽丝,你退后一点。”
林安松冲了过去。
后面的克丽丝一声惊叫,很是担心。
但是接下来的场面,却是出乎他的意料。
十几个混混,根本不够林安松打的。
这些混混根本挨不住林安松一拳。
即使有几个混混掏出匕首,也不是林安松的对手,刺向林安松的匕首,被他轻易散开,然后一脚将人踢飞。
“啊。”
“住手,停。”
林安松身后传来克丽丝的惊叫,以及一个混混的喊声。
林安松回头一看,却是发现一个混混不知何时摸到后面去,用匕首挟持了克丽丝。
眼见如此,林安松只能收手。他没有金志锐那例无虚发的飞刀技术,也没有皮蛋那恐怖的枪法。
他现在要是弄一把枪出来,没打到混混,反而把克丽丝一枪打死了。
心中对自己很是不满意,如果此刻在这里的是霍元甲或者金志锐,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自己和人打斗的时候,还是不能做到眼观四面耳听八方。
如果是霍元甲,这混混刚露出挟持克丽丝的意图,马上就会被霍元甲察觉到。
“你不是很嚣张吗?”
“你不是很能打吗?”
“你还手啊?”
说一句话,就一拳打在林安松的肚子上。
林安松捂着肚子,供着身体,脸上看起里很是痛苦。
“你们不要打他了,我把身上的钱都给你们。不要在打他了。”
这群混混,并没有因为克丽丝的哀求而收手,反而每个人都上来给林安松来几拳,在踢上几脚。
林安松一身西装,很快就变得脏兮兮的,看起来很是狼狈。
“打啊?”
“你在打我啊?”
这些混混心中很是愤怒,他们一群人竟然打不过一个黄种人,最后竟然是靠威胁一个女人,才让林安松停手。
混混也是有尊严的。
他们觉得他们的尊严被林安松眼中践踏,现在要从林安松身上找回来。
“不要打了,你们不要在打了。”克丽丝脸上全是泪水。
“我把钱都给你们,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们,这项链也给你们,耳坠手镯戒子都给你们,你们不要在打了。”
林安松躺在地上,眼睛半睁半闭,似乎已经被打得不省人事。
“好了,别打了,在打下去真要死人了,拿了钱赶紧走。”
“哼,算你运气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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