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金虹眼中,这世上惟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难受得多。”
皓天慢慢的将剑chā入腰带,突然笑了笑:“我杀了上官金虹,绝不会觉得难受。虽然李大哥不想连累任何人,但我们不会让他独自冒险。”已大步走出去。
他走得并不很快,因为他要先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的身子渐渐松弛,这正是做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石阶,走进门。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些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卫,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皓天长长的吸口气:“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挡了你的路,你又能怎样?”皓天:“就得死!”
那人大笑:“只怕你连条狗都杀不死。”皓天:“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但竹剑也能杀人在皓天的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现在竹剑有了光。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皓天!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玉絮在担心,就想冲过去,助他臂之力。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皓天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什么,竹剑偏偏没有被削断。
她明明看到,判官笔已点着皓天的穴道,但也不知为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皓天!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皓天的穴道。但就在他笔尖触及皓天衣衫的一刹那,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皓天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一分就已足够。
玉絮终于还是冲了过去,就像是只穿飞在花间的蝴蝶。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以及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
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玉絮也不例外。她的暗器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但她最大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保护皓天。
她始终认为,皓天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这里是金钱帮的总舵,是上官金虹的私人空间。根据‘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系统保护原则,这里不可以使用仙术。因为,上官金虹并不会仙术。
皓天用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但皓天无论往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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