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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让我瞠目结舌。在这里我不得不感谢我的眼镜。我们知道,只要不在密封的暗室里,即便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仍然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只不过我们人眼对暗光的感光能力较弱,几乎什么都看不见。我的眼镜镜片上含有一种特殊的感光物质,暗光透过时,可使它们发光,从而使亮度提高上百倍。若不是它,恐怕我就变成瞎子了!

    我走进了白色森林,厚厚的雪将这里覆盖得严严实实的。高大的杉树挺拔俊俏,棕褐色的树干像是无数跟顶戴天履地的栋梁,构建起一座宏伟的白色宫殿,北门在育空河南岸,而南门则在安克雷奇、太平洋北岸,新格利河穿过宫殿的中心,真是别有一番景致。

    有时候,一两棵云杉载不动身上积雪的重量,便抖了抖身子,随着一阵哗啦哗啦的声响,白色的银河从九天之上倾泻而下,溅起大片大片的白雾。这银河的源头,一些绿色跳跃了出来。有一次,这绿色离地面很近,于是我走上去踮起脚来看。虽然不是早春的绿得油亮的绿色,但是显得深沉而庄重。虽然冷得发抖,但我还是脱下了手套,触摸了一下这叶子,软软的,暖暖的。

    我始终记着我的使命,寻找狼群,提取狼的血液,从而获取狼的基因。当然,初来乍到,找到狼群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倒不如让他们来找我。于是,我在林中整理出了一块地,在周围洒上了一些鹿尿,并在空地上放上两块鹿ròu,以便在食物短缺的冬天吸引狼群。我则坐在与空地相邻的灌木丛后,等候他们。

    空闲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要是狼群来了该怎么办?或者要是不来该怎么办?我一直被这个问题困扰着,后来我既希望他们光临,又不希望他们光临,真是矛盾啊。

    为了不让自己在狼群到来前变成精神病,我就将自己的注意转移到别的事物上。虽然这儿白雪皑皑,惟余莽莽,但是,厚厚的积雪之下,是温暖的天堂。于是,我便用极其简陋的工具,开始动手挖土,就像一只鼹鼠一样。确实,虽然地上的温度在零下四十多度,但是泥土中并不酷冷,甚至还热腾腾地冒着热气(也没有那么夸张)。

    挖出一些土层之后,便开始了观察。我将眼镜设置成放大模式,于是一些细小的家伙也被暴露出来。土壤中有一些苔藓类植物,即便是在这种严寒的气候下,仍然保持着绿色。叶上的一条条茎脉也一览无余,就像是一条条道路一样纵横jiāo错。苔藓之下,还有那小得可怜的地衣。想当年,这里还是一片luǒ岩的时候,是谁成了登陆这里并繁殖后代的先驱?又是谁给草本植物、灌木丛乃至那些参天的云杉提供了良好的土壤环境?

    我的行动有时会惊动一只弹尾虫。被惊醒的弹尾虫嗖的一下跳出了五六公分,然后站在被翻过的土层上观望。我蹲了下来,仔细地观察着他。这只小虫只有半公分多一点,他并不像大多数虫类那样拥有翅膀,逃脱敌人,仅仅是靠那双有力的附肢。附肢位于腹部末端,静立的时候,被一种像机器手一样的握器牢牢抓住,要是遇到紧急情况,握器便立刻松开,整个的弹尾虫便像火箭发shè一样弹shè了出去。

    有一次,我踩开了一片雪,突然发现一根长达半米的条状物。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枯枝藤条呢,仔细一看,它竟然还在蠕动。天哪,竟然是一条线虫!我本能地向后退了几步,但是一种出自生物学家内心的好奇引得我小心翼翼地凑上去。这条巨长的线虫成标准的rǔ白色,在棕色的土壤中清晰可见。线虫的两头尖尖的,像是被卷笔刀削过的铅笔一样,而且成标准的两头对称。虽然体型娇媚,但是线虫毕竟是臭名昭著的寄生动物,我敬而远之。

    还有一次,我不小心挖出了一个野兔洞,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冷不防地碰到了我的手,我吓了一跳,而那只可怜的野兔也被吓了一跳。

    我又将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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