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出第一步。
辰小狼其实恨不得将欢欢压在身下,肆意地蹂躏一番,但他还是止住这个冲动的想法,因为贝贝还在一边上看着。
“辰大哥,你惨了,将欢欢姐惹生气了…”
“不碍事,要不然咱们练习跳舞,用激情舞步将欢欢给逗乐。”
“不要…”
“为什么?”
“因为你是坏蛋,接着跳舞的名义,占女孩子的便宜,我才不上当。”
“咳咳…贝贝,你完全误会了,我可是很纯情的小男孩,没有那种想法。”
“但你有那种行为。”
辰小狼有一种哭爹的冲动,啥时候单纯的贝贝变得如此有心计,这可不好,会害了她的前途,更会害了自己将来的所有计划假借正经事占便宜!
贝贝也跑开了,辰小狼只好单独一个人自我练习舞步,明天晚上绝对给林语嫣一个意外的惊喜!
演唱前夕(1)
金喜姗在韩国被称为影视女神,近几年走上歌坛,成绩也相当不错,现在刚刚打开华夏国的娱乐市场,销售额紧跟两位大牌的后面,实力无须质疑,尤其是新人这一面,更加无法匹敌。
亨利老板更是狂傲地把金喜姗在华夏国的演唱会称作为第一演唱会,在报纸上电视上冒得沸沸扬扬,所有人非常期待这一次演唱会的开幕式。
金喜姗的歌迷不仅仅包括华夏和亚洲一些国家,甚至欧美一些国家也有大批的粉丝。从这次演唱会的到达人数以及那不同的肤色就能看出来。演唱会是在华夏GZ体育馆举办,一万一千张门票在发售三天内既被现场抢购电话预购和网络购票三个途径销售一空,门票价格是其它一线天王天后在三至五倍,但没有一个人觉得贵。据说地下的黄牛票都炒到四千块一张,还有价无市。
如此疯狂的程度成为整个音乐乐坛地一大奇迹,尤其是现在娱乐事业不景气之下,更能够显示出金喜姗的实力。
辰小狼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女人居然还挺值钱的,身价不菲,而他最为关心的是林语嫣,没有想到林语嫣只有一首歌的时间,这首歌是和金喜姗合唱地--《星空之下》,也是跳舞者人数最多的一场,与演唱者金喜姗伴舞最亲昵地一场,所以是最好下手的一场,而辰小狼则管不了那么多,他的目的就是保护林语嫣的安全。
仅此而已,至于有人杀金喜姗,他打算不chā手,因为他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
“这个,欢欢,贝贝,好像不是你们两个人的演唱会,怎么穿的那么隆重。”辰小狼郁闷地说着,两人搞得好像她们才是明星似的。
欢欢换上了一件黑色的低胸晚礼裙走了出来,头发也盘在了脑后,脖子上带着一条镶有黑色宝石的铂金项链,脖子下面,是那道美丽的沟壑,虽然没有贝贝那么丰满,但也绝对挺拔。晚礼裙的腰间成网状,将欢欢那不带一丝赘ròu的细腰完美的展现出来,诱人之极,也是有些半透明,隐隐能够见到那双细长的大腿,不得不说,此刻的欢欢有着对世间男人最大的杀伤力。
这究竟是去看演唱会还是去惨叫宴会,辰小狼有些迷糊起来。
反观贝贝,辰小狼忽然间发现自己有一种错觉,贝贝此刻就仿佛来自地狱般的魔女,那身开叉的领子是深不见底的沟痕,在加上她脸上那种混天然的瓷器娃娃脸型,带着那有些调皮恶作剧的眼神,让人给与一种和妖艳的感觉。
不过辰小狼也不是莱鸟,口水是流不出的,但还是咕噜一声,脸上带着坏坏的笑容,“你们两个想搞制服诱惑。”
“去去去…姐才没有心思诱惑你,姐是要参加演唱会,将直播的镜头给吸引住。”欢欢带着杀伤力超强的微笑。
“小狼哥哥,你倒霉了,我们打算抢走你的镜头,我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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