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没有放弃,此刻,他站在Mandy的正前方,而她的背后是墙壁,他伸出双手,把她禁锢在自己的怀抱里,哑着嗓子问:“好不好?”
“如果我说不好是不是今天就不能从这里出去了?”
她把头偏向一边,倔强的她也很可爱。
顾若晨忽然间不想做好人了,他点点头,大方地做起了流氓:“是啊,你要是不答应我,你就别想从这里出去了。”
“好,只不过下次再修改我的稿子记得叫上我。”她忽然抬起头,顿了顿说:“这是我的生日愿望,你必须答应。”
顾若晨愣在了原地,慢慢地羞红了脸,手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落下来的,直到她走出门很久,他才能活动一下自己僵硬的身体。
是啊,他怎么忘了她看得懂中文呢?
这个笨蛋什么时候竟然这般聪明了!
其实,她是聪明的,这点顾若晨一直都明白。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少不了交际。顾若晨一直不擅长交际,并不是一开始不喜欢,而是他总是会把气氛弄得非常尴尬,久而久之,他就对那种场合敬而远之了。
毕竟学术水平摆在那里,就算社交场合是个白痴,在心理学这个圈子里,依旧没有人把他当做傻子看。
然而,在相处的过程中他发现这个女人简直就是社交天才。那些让他头痛不已的社交场合,她却游刃有余,像只翩翩起舞的蝴蝶。
研究所和其他单位的合作一下子多了不少,他这个幕后的大boss也接着她赚的盆满钵满。
为什么不把自己幕后的身份亮出来呢?
顾若晨的想法倒是很简单,他只想专心致志地研究自己想要研究的事情,也想在自己出错的时候,有人心无旁骛无所顾虑地指出自己的错误。
而实现这些的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她必须是一个不会让人感到压力的人。
时间飞快,Mandy生日这天顾若晨一下班就把阳阳这颗电灯泡送到隔壁去扯花,自己则去厨房精心准备晚餐。
等他准备好一切走出厨房,却意外发现她的手里抱着一大束玫瑰。
鲜花美人,娇艳欲滴,秀色可餐。顾若晨吞了一口唾沫,指着她手里的花问:“那是什么!”
“玫瑰花啊。”她轻描淡写地回答完之后左顾右盼,最终在客厅的角落类找到了一个被他遗弃了很久的花瓶,欢天喜地地放了进去,笑嘻嘻地问他:“好看吗?”
“好看。”顾若晨有些内疚也有些失望,早知道她拿着花的模样这样蛮好看,就应该每天都给她送花的。可他更郁闷的是,这花到底是谁送是啊!
是研究所里哪个不长眼的臭小子,还是隔壁那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顾若晨深呼吸再呼吸,拼命忍住不让自己问出口。不能问,不能问啊,这要是问出口,该显得自己多小气。
嗯,不能问。
就在顾若晨快要憋得内伤的时候,忽然听见她说:“今天下班的时候路过花市,看见这么漂亮的玫瑰花在打折,就顺道买了一束。米国人民真是奢侈,这玫瑰花还好好的,为什么要打折呢?”
看着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顾若晨的心里其实高兴地在放烟花。可他依旧波澜不惊地说:“好了,该吃饭了。”
和她吃饭,酒这种东西是少不了的。
要不是顾若晨明白她心里的不痛快,他都要以为她是嗜酒如命之人。
明明酒量不好,却总是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找他喝上两杯再讲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就是那一个,她不说名字他也知道,那个和阳阳眉眼相似的男人,秦朗。
今晚上,一个是想买醉,而另一个则是想酒壮怂人胆。菜没怎么动,人倒是开始东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