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百三十五节 刺史之制(1)(第2/4页)  我要做皇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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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如烹小鲜。

    站在皇帝的角度,倘若行雷霆之风,强力打击和消灭刷子。

    可能会造成全国性的大动荡。

    正所谓法不责众。

    哪怕是皇帝,面对几千上万的官僚的群体行为,其实办法也不是太多。

    正面硬刚,刘彻是刚的过。

    但,势必会掀起一个自诸吕后最大的大案。

    要杀的人头滚滚。

    哪怕保守估计,也是几万个官僚丢掉乌纱帽,数千人流放,至少千余个脑袋落地。

    更会激化作统治者的皇帝与下面的士大夫地主的矛盾。

    可谓是得不偿失。

    作为皇帝,刘彻始终确立了一个政治原则:打击一小撮,团结大多数。

    他永远清楚,自己必须获得大多数的拥护。

    如此,才能确保政局稳定,国家秩序不乱。

    更何况,目前,考举士子这个群体,只在关中占优。

    其他地方,多数还是旧有的官僚系统在运行。

    贸然动作,敲死了那些官僚,谁来帮刘彻维系地方的统治?

    所以,刘彻的选择是杀鸡骇猴!

    先从关中开刀,反正关中的考举士子数量,已经在基层占据了绝对优势。

    如今,关中六十八县,有五十三县,考举士子占据了超过七成的职位。

    借着这个机会,用中州的幌子,干死剩下的旧官僚,尤其是那些裙带关系的基层官僚,当然是首选。

    “在关中,大多数(考举士子系统)是必然乐于见到那一小撮(旧有的基层官僚)倒霉的!”刘彻在心里想着。

    而这个抛出来的中州,其实就是为了打击和追究那些刷子们和地方豪强以及官员而存在的。

    十二州也是如此。

    “朕将置州刺史,监天下郡国!”刘彻看着大臣们,张开双手说道:“考虑到前无先例,朕便先在中州试行之!”

    “置中州刺史一员,秩比两千石,监中州全境,除长安及诸先帝陵寝外的一切地方郡县!”

    “刺史之职,承朕之命,假朕权柄,周行郡县,省察治讼,黜陟能否,断治冤案也,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地方官可不省!”

    刘彻信心满满的对着群臣道:“一条:强宗豪右,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这是老刘家几十年都不变的国策了。

    坚决打击和消灭地方的豪强宗族,维护国家权力的至高无上。

    不容许任何家法和私法,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更加不准许任何家族和豪强,把持地方政治。

    谁敢犯这一条,便是列侯,便是外戚,也照杀不误!

    “二条:两千石及地方官,不奉诏书、遵承律法、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这一条,就是砍向官僚系统的利刃了。

    而且,刘彻特地强调‘遵承律法’‘旁诏守利’。

    其态度,实则就是要刺史去帮他清理那些刷子。

    按照这一条来处置的话,现在,那些虚报和乱报数据的刷子,一个都跑不掉。

    但,刺史去办案,比皇帝下诏,由三司杂治,结果就又不同了。

    刺史纠核,那是本职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合情合理。

    更重要的是,假如不是影响特别恶劣,一般只会将那个刷子革职,让他回家种田。

    这样,就将手段限制在了相对温柔和缓和的正常人事任免,而非你死我活的政治倾轧。

    若这样,那些刷子还心怀不满,想搞个大新闻。

    那刘彻肯定不会介意让军队动手,用刀枪教他们做人虽然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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