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
也许这就是爱情的本质吧,无论什么人,终归离不开一个情字。
其实我隐隐约约明白,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身体里有一部分很早就成熟了,还有一部分一直没成熟。那没成熟的部分,不知道是一直没成熟还是就那样直接烂掉了。
太阳底下无新鲜事。
黄沙小镇的巷子里的,红姨卖弄着风情,旁边的父母在放学前提前去红姐儿的屋子里坐坐,等到了放学时间就去学校接小孩子回家。
红姐儿的屋子与学校一墙之隔。
有时候,穿着制服的警察会呼啦啦的拿着警棍逮人,从巷子这一头跑到那一头,那真是一场看者兴奋,闻者落泪,跑者心惊的的街头艺术行为。
脚板儿踏在粗糙的碎石子路面上,有着最纯粹而接地气的质朴,更像是一群人与另一群人的力量的较量。
很多年后,我辗转在这个城市取得立足之地的时候,见过一场声势浩大的穿越街头行为。
不像黄沙镇里那一场场的力量角逐之后是一场生活腻味了偶尔打打野味的漫不经心。
冬欢的穿越街头行为,是一场真正的厮杀,冰冷的手铐,严峻的警衣与便衣穿梭其中。
有时候觉得那些人真是好能耐,穿梭在不同的身份中,只需要一个自欺欺人的谎言就能有一身孤勇,带着一股奋不顾身的悲壮狠决和固若金汤的愚蠢执着向前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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