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我受了这么重的伤,且不说,彻底痊愈需要很久,就算痊愈了,我也一定,很难恢复到之前的精气神。
“谢谢,糖我就不吃了,帮我熬点汤好么?”我根本没有一点客气的意思。
既然他们把我救下来是要利用我,那我在被利用之前,必定要好好恢复,才能,扛得住,事实。
“熬着呢!”元宝收回糖,“你倒是一点也不客气,哼,不过我喜欢!你等着吧,我这就去给你拿吃的上来!”
说完她端着空掉的药碗出去了。
我看在床头,开始重新审视这个房间。
鹅黄色的调子,实在有些特别。
我见过一些大红大紫,见过一些黑白灰,见过很多纯粹的颜色,可是,这还是头一次,见识到在自己家里的卧室内,用鹅黄色,布置成这样奇特的风格。
不止是颜色,还有床,这床很高,足比有一个正常成年人膝盖还要高出五公分。
而且,这卧室不算大,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被一个鹅黄色的书柜占据了足足三分之一。
没有衣柜。
就一个书柜,紧贴墙壁,并非落地的那种,一张床,我躺在上面,外面是阳台。
没有书桌,连衣柜都没有。
这……
客房不像客房,书房不像书房。
实在,太奇怪了。
“你精神不错嘛!”有人替元宝打开门,然后端着饭走进来,“不错,多吃点。早点痊愈。”
我点头道谢。
————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足足一百天。
天天中药,浓汤,还有糖果
当然,还有一些粥品。
不过,这一百天内,我只见过两个人,一个便是元宝,一个,是给她开门的人。
有时候她手里端着东西,不方便开门,便是那个人替她开的。
我没有走出过这个房间。
每次给元宝开门的那个人,恐怕是监视我的。
元宝把我照顾得很好,甚至不让我碰水洗澡,主动给我擦身子。
一开始我还有些难为情,后来,也就习惯了。
没什么好矫情的,改变不了就接受它!
适者生存。
难不成,我应该等着自己痒死脏死?
不过,耐着性子熬过一百天之后,我终于,终于有了机会接触那个,所谓的主人。
说实话,跟我想象中,相差太大,太大了。
我从未想过,自己这辈子,还有机会跟这样的人接触。
出事,是在初秋,然而见到救我的人时,已经时隔三个多月……
正是,寒风凌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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