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活下去,十几岁的秦慕彩草根、树皮什么能吃的不能吃的东西都吃过。
在眼下能找到的食物里面,有的能吃不好吃,有的好吃不能吃。
那段日子,其实村子里吃尸肉的事情已经隐隐传开了,大家都心照不宣。
大早上或者半夜里如果遇见了邻居拎着镐头和铁锹上山,溯溪村的人们都会互相亲切地招呼一声——这是要挖野菜去啊?
野菜,生长在那片郁郁葱葱的坟山上,它们就像发了霉的苹果一样都靠自身的养分养育着厚厚一层草绿色的真菌,一颗颗肿的比棺材还大。
因为那东西上的毛是绿色的,而加之又长在山上无人照看,村民们都约定俗成地称之为——野菜。
唯独秦家母女从没想过要去坟山上“挖野菜”。
她们饿,可是她们还算理智。
原因是有个秦华在。
家中一贫如洗的时候,秦华就常说:挺过这阵子,日子就会好起来了。
秦母从来都对自己丈夫的这句话深信不疑。
挺过这阵子,好日子就会来了。
秦慕彩是家里最小的女儿。
她一直置喙父亲所谓的“这阵子”,从她出生开始,她就没吃过一顿饱饭,那所谓的“这阵子”究竟是几十年呢?
二十年?
三十年?
四十年?
也许“这阵子”无穷无尽。
后来,秦华也被丢弃到了那座山上,成了众多“野菜”中的一颗。
秦慕彩终于觉察出,父亲是在骗自己了。
这天早上,晨光熹微,草叶上落了一层晶亮晶亮的霜,白晃晃反射着太阳光,看起来极其耀眼。
秦慕彩只穿一件破洞的单衣,走出了家门。
她想上山跟父亲问问清楚,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吃上大米,吃上白面,吃上肉。
她早就习惯这种针扎一般的严寒了。
她也早就穿惯了这身衣不裹体的行头了。
令她真正崩溃的是,接下来的日子对于她来讲没有盼头,没有期待,没有念想。
人如果没了念想,就什么都没了。
脸上还残留着些许稚嫩的秦慕彩,对于生活的定义,已经宛若成人般沧桑了。
为了避开母亲和姐姐们,她特意早早出门,疾步往坟山上走去。
她现在走的这条路就是黄青青她们每天走过的那段路。
衣服只有一层,只能达到勉强蔽体的程度。
秦慕彩紧紧抱住了自己的双肩,蜷缩着在霜花悬浮的空气中急急地前行。
走快点,还能暖和点。
她路过了一户户叔叔大爷的家,路过了一户户阿姨奶奶的房。
家家都房门紧闭。
离坟山越来越近了。
其实,她并不知道父亲被葬在这重峦叠嶂的高山之上上的哪一处。
母亲一个字都没提起过。
于是到了山麓,她就犹豫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喑哑的嗓音在她的身后响起了。
“你是……秦家的三小姐吧?”他说。
是隔壁家的男人。
秦慕彩眼泪汪汪得看着他,说不出一句话。
每每想到那副情形,她总会自怜自艾,她觉得十几岁的自己真的很令人心疼。
那个男人正穿着一件烂棉袄,关切地看着她,棉袄上到处都嗞出了黄不拉叽的陈旧棉絮。
不知是出于害怕还是源于委屈,秦慕彩的泪瞬间就决堤了。
男人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说:“不怕,不怕,有叔叔在。”
秦慕彩总算停下了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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