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州起兵,黄巢在曹州举事,朝廷兵马拿他们根本没辙,这正是我们的机会。如你我这等勇猛之士,如果跟着他们去做个大盗,抢些美人钱财,那是很容易的事。日子过得逍遥自在,传宗接代的事情也不用愁了,岂不痛快?”
这话说到了朱殷等人心坎里。
也就是他们这些人平日里野怪了,胆子比常人大不少,敢想敢做,而且本身一事无成,也不用舍不得地里的庄稼、家中的粮食。
一群渣滓没什么顾虑,也无其它选择,想要改变境遇就必须另谋出路。
他们这便收拾了行囊,带上了棍棒,在同乡的嘲笑与父母的责骂声中离开村子。一路上问着路,两眼一抹黑的走了数百里地,还真找到了黄巢的大军。
自那之后,朱殷这帮人便做起了强盗,杀人不眨眼。
很快他们就发现,他们还真适合干这个。
于是一群同乡奸银掳掠无恶不作,大碗喝酒,大秤分金银,日子倒是真过得痛快。
只是在转战南北的时候,免不了颠沛流离,有时候打了败仗仓皇逃窜,跟丧家之犬也没什么分别。
身边的同乡一个接一个战死,很多人分属不同的将领,渐渐也都失去了消息,也不知死在了那个臭水沟,尸体是被埋了烧了,还是被野狗啃食了。
然而他们并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一日为盗终生为盗,就算逃回了乡下,也要被官差抓捕。
死去的人不会去想这些事,能长时间活着的人位置都升起来了,美酒美色也不是那么容易抛开的。
很多时候,朱殷也会想,这种仓皇为盗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他会怎么死,家里人会不会知道他死了,就算知道了,敢不敢给他修个坟立个灵位。
当身边几乎找不到当年一起穿着布衣,提着棍棒,在忐忑与激动中离开村子的同伴时,朱温成了宣武军节度使。而朱殷也摇身一变,成了朝廷官将,有了明文告身,可以衣锦还乡,显赫乡里了。
南北乱窜,鞋底磨破,终日血战,过了今天没明天,惶惶不可终日还不敢回去见父母的生活,就此跟他再无半点儿干系。
他是正经的朝廷四品将军,站在了年轻时无论如何,都无法想象得到的高度。
他光宗耀祖,回到家乡第一件事,就是修葺祖宗坟墓,大宴同乡父老。
从此,他可以在父母面前挺直腰杆,可以在同乡面前一掷千金,被所有人称赞夸奖、奉承谄媚。
他成为了乡里表率,他家的门槛被人踏破,他看到的每个人都是一脸和善羡慕的笑容,他被无数年轻人争相追随。
大丈夫当如是。
朱殷很清楚,他能有今天这一切,三分靠自己,靠曾经的浴血拼杀,三分靠运气,他没有死在乱战中,剩下四分都靠朱温,是对方带着他从盗贼变为朝廷命官。
他死心塌地忠于朱温,并且不允许任何人剥夺他现如今的地位、身份和荣耀。
所以每逢征战,朱殷总是主动请命,而且往往为先锋。
朱温说安王是威胁,中原和北方只能有一个诸侯。
朱殷便带军赶至冤句。
哪怕对方是皇朝最富盛名的亲王,是征战天下鲜有败绩的常胜将军,这一次朱殷也义不容辞。无论是不是以下犯上,他都必须出战。
朱殷见过安王。
早年黄巢攻破长安后,四面用兵扩展控制范围,随后各个藩镇群起勤王。他们攻占邓州城后,他曾经跟着朱温去许州方向打探敌情,在一个茶棚见到了同样前来打探敌情的安王。
当时朱温跟李晔交过手。
这个经历让朱殷比旁人,更加能够理解安王的强大。
但他并不畏惧。
就像当年带着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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