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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咋知不道?都给我嘴严点,别有事没事的就聚在一起编瞎话说!闹鬼?真是个笑话,我活这么大岁数了,还没见过鬼长得啥样。哼,闹鬼,新新啊,这房子里要是有鬼,它要是男的,我姓赵的吃咯它,它要是女的,我害逝它!有我在,啥事也没有!都干活去吧,有我盯着呢,出了事我扛着,别粘吧粘吧的给我起事玩。老板干的事是你们能猜到的么!”

    四个女佣低着头一声不出。赵妈叹口气说:“你们也不想想,老板对咱们咋样。你们干的活要是换在外边,自己想想能领取多少工资?你们在这里又是拿多少钱的工资!老板对大家都太好了,人要懂得知恩图报,明白了吧。去吧,都干自己的活去,别再让我听见啥鬼呀怪的,下次我就不客气了!散了吧!”

    几个人默不作声地低头走开了,她们听了赵妈的这一番话,心中也觉得有道理。事实上,林仕森待大家确实不错,至于什么鬼呀怪的,谁又见过?用科学说法来讲,这完全是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哪里有什么鬼怪。几个保姆更多的是舍不得那份比外界要高的工资。然而,女人的心海底针,细腻又善变,说不定哪天她们当中就会有人被吓跑了。

    赵妈望着大家各干各的去了。她挺直纤长腰身矗立在空荡荡的走廊内,长叹一声后,自说:“老板这是咋的了!”

    上午十点左右,达万集团总部大楼被阳光照的金光闪闪。楼内的人们井然有序的各忙各的事情,林月在她办公室里审批完了各种文件,然后,和一名又一名的各种主管交换着意见。时间分分秒秒的悄悄溜走了。

    林月在工作上有着自己的一套想法和打算,在工作人员眼里,她和他爸爸一样精明干练,并且有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在林仕森不在的这短短的时间里,林月的本领和手段更是让人刮目相看。现在,公司里的资深元老们看到林月所处理的一件件事情,既合情又合理,简单有效又不拖泥带水。这阵子,他们也不敢再把她当做年轻后生来看了。

    临近中午,林月终于忙活的差不离了。最后,她把一些小事情跟助理交代清楚后,长长的伸了个懒腰。林月走到窗前,望着外边蔚蓝的天空一朵朵白云,窗下几十米远的地面上,树木都长出了绿油油的嫩芽。她不知道现在几点,伸手看了看手表,已是十一点半了。“哎呀,”林月着急地叫出声来,匆匆向楼外奔去。一口气下了楼,上了车,伴随着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车轮向着徐小春的诊所滚去。

    徐小春的诊所外边,一溜烟的老头排成一排,在墙根的沙发上悠闲自在的晒着太阳。人一上了年纪,消化能力也不在强盛,他们这些老头没有一个人打算回家去吃午饭。墙外的那张磨破边晒烂角的沙发不够坐的,有的老头就蹲在墙根地下,后背倚着墙壁打盹,也有几个老头干脆在墙根边席地而坐,在地上画个棋盘子玩“斗牛”棋。

    今年初,高志宝也懒得去上班了,他文化不高,虽然认识字,可是从来没有写过毛笔字。起初,他跟着王富春去公园写地书,写了几天就坚持不下去了,用他的话说:“写字是高雅的事,那王老家伙天天去写个破地书,他还真以为他就是高雅的人了似的。大伙瞅瞅,他长得那德行,嘴上叼个破烟卷,还不顶我抽的烟贵呢,他高雅个蛋他!老子跟他玩不下去,他多高雅!”高志宝这个年纪并不算太大,也就是在壮年的末尾,照着王富春那纯粹的老年,年纪上他还差个十多年。然而时运不济,他十二岁就开始为了生计而奔波操劳,长时间的干着用身体出力气的活计,长期的劳累,导致他身体在这个年纪出现各种各样的劳损,他的肩膀、膝盖都磨损的比较严重,腰椎也有损伤,辛亏不是很严重。与其说他懒得去上班,不如说他浑身的疼痛令他无法再过分的使用力气。天气好的时候,高志宝就出来溜达溜达,去写地书吧,他不愿意受王富春的气,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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