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纠纠气昂昂。
迎着快到晌午的朝阳,狼爷三人骄傲地走在大路上,意气风发斗志昂扬。远处是一片嫩绿,近处是一片枯黄,潇洒的朝身后再次挥挥手,好吧,连个人影都没有了。
“是不是继续朝前走?”蝈蝈小声的说道。
“”
“朝前走!”狼爷看看显然也弄不清楚的狗子,觉得自己有必要解决这个重要问题。
“可都是岔路口啊”
“朝最宽的路走!”狼爷迈起了坚定地脚步。
步伐坚定有力,可实际上是挪蹭着走。
终于只能模模糊糊的看到李家沟的时候,三位好汉停了下来。
第一次离开这里,三人都是。
哪怕以前吃不饱,可那破庙也算是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哪怕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李家沟没人在乎他们的死活,可李家沟还是一个能称得上家的地方。走了,就不属于这个家了,就没有家了。
那一瞬间,整个世界寂静,鸟雀无声,连风都停止了。世界只剩下三个人。
破庙的孤儿,几乎没有会哭的。
狼爷作为响当当的汉子,怎么会有泪水?
嗷嗷的哭罢。
“走吧,难不成俺们还能回去吗?”狼爷擦干泪水。
就像根本不知道这片开始泛绿的原野有多宽广,狼爷三人根本不知道,那挂在嘴上的兰花镇到底在哪里,到底有多远。其实整个李家沟,能出去的人,根本没有回来的。至于那可能早已经破碎了的菩提子,他们还会再买一串吗?
李家沟太苦太穷,除了孤儿,所有人都以务农为生。虽然这儿也是有山有水,却是十足的穷山恶水。哪怕没有苛捐杂税,可看天吃饭,哪有几个能有幸填饱肚皮?据权威人士加砖家双重认定,这个世道是个好世道,可李家沟跟这些似乎都没有什么关系,战乱都不会发生在这里,哪怕是马匪强人,都不会光顾这里,太穷了,榨都榨不出来点油水。
行囊里有块发霉的窝窝头。这也是极好的饭。一块窝窝头,狼爷可以支撑两天没问题。因此,路上最重要的事除了赶路之外,就是找吃的。毕竟是春天了嘛,能吃的多了起来。狼爷甩甩因为还没有完好的冻疮而极痒的手指头,继续挖着形形色色的野菜。充饥。
“你们说,要是到了兰花镇,是不是有很多窝窝头吃,会不会还能吃到肉啊”狗子似乎每次说话都是说不完或者意犹未尽一般,总能拖出一道声音。
“应该有吧”蝈蝈学着狗子的语调,眼睛却四处寻摸着能吃的野菜。
“呸,”狼爷吐出来一口青绿色的唾沫,“想些这个干什么,到了再说。”狼爷似乎咬到了土渣子,硌到了牙。
第一天就这样结束了,狼爷三人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也不知道走的对不对。晚上落脚的地方是棵大树,狼爷虽然名字里有狼,可耐不住夜晚的野狗或者真正的野狼啊,现在四处不见人烟,还是上树睡吧。
第二天,又是像往常一样的饿醒了。狼爷三人彼此望望,似乎都在想这是不是一个梦。下一刻却都麻利的背上已经灰了的行囊,从树上赶下来。现在还不到春耕的时候,田野里人迹极少,昨天到现在,三人还没见到另外一个活人。死人,呃,李家沟也是很常见的啊。
今天的任务是赶路,得尽早的赶到不知道能不能赶到的兰花镇,那里就像是一个硕大无比的窝窝头一样诱人,那里是一个能吃饱的地方。狼爷的前辈们都到这里来发财了,吃饱饭了,所以狼爷自认为作为李家沟最优秀的好汉,也应该到这里来发展人生。
理论上讲,这靠人脚c马脚之类的脚走出来的路是不会有一样宽的,可是这一路下来,狼爷三人不止一次遇到就是一样宽,或者实在是区分不开孰宽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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